一起来学新《证券法》(九)

我国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证券法》,近期,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

财富雅谈》栏目邀请上交所投教专员为大家解读新《证券法》有关内容。

财富雅谈

新《证券法》对证券公开发行承销制度作了哪些修改完善?

上交所投教专员

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是注册制实施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了提升发行承销行为的规范性,新《证券法》吸收了监管实践中形成的规范要求,同时提高了发行承销方式的灵活性。

一是强化了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的行为规范,不得进行虚假的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广告宣传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并进一步明确了证券公司从事不当承销行为给其他证券承销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取消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票面总额超过5000万时应当由承销团承销的规定,改为由发行人和承销商自主决定是否聘请承销团;发行人聘请承销团的,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财富雅谈 | 一起来学新《证券法》(九)

上交所投教网站

上交所投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