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执法局“八项措施”,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自全县创城工作开展以来,皋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结合打造“精致兰州”行动,落实“八项措施”,在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方面进行精细管理,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抓安排部署。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皋兰县执法局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创城工作安排部署会,对照创城任务,细化了2大目标、16项工作责任,把创城的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贯穿于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列出责任清单,确定点位长,明确了方法措施、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做到各项工作心中有数。

皋兰县执法局“八项措施”,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抓宣传动员。向全县企事业单位、商铺印发了皋兰县执法局《文明城市创建倡议书》《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30问》5000余份,制作悬挂横幅16条,制作大型喷绘宣传公益广告2块,在沿街电子屏滚动播放创城宣传口号。通过大力宣传,使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参与创城,个个支持创城”的良好氛围。

抓教育培训。针对创城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弱点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召开了全局创城工作业务培训会,对所有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各点位长、中队、环卫所和有关科室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对全局干部职工逐级进行了系统的培训。督促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350份,各中队、环卫所在依法劝导、上门服务的同时,积极督导企事业单位、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树立主人翁意识,培养文明习惯,提高了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皋兰县执法局“八项措施”,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抓创建标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对照文明城市整治范围、重点任务和创建标准,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在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治理上,坚持严要求、高标准,积极查漏补缺,使城市市容环境持续得到改善。

抓重点治理。针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乱泼乱倒污水、乱扔垃圾等城市管理顽疾,县执法局以落实整改任务和整改标准为要求,开展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共取缔占道经营26处,治理店外经营300多家,清理破损户外广告87处,更换门头牌匾14块,拆除天际线2处,制止违法开挖1起,整治乱泼乱倒2起,着力解决城市“七乱”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

抓协调配合。进一步理顺有关部门在创城环节上的具体职责,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问题,使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拓宽信息渠道、加强信息交流,形成了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营造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的工作氛围。配合市场监管局、兰州市环境保护局皋兰分局处理油烟污染投诉1起,联合石洞镇开展了“门前三包”责任的落实工作。

皋兰县执法局“八项措施”,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抓工作推进。按照全县创城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在落实整治任务的同时,突出问题导向,严格创建标准,狠抓工作推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领导分头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每周集中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中队、环卫所工作落实情况,查漏补缺,研究安排工作推进任务,确保工作推进不松劲。

抓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与创建办、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马路办公制度和一线工作法,通过不定时抽查和暗访、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科室队所,落实措施,限时整改,并报告落实进展情况和结果,做到任务不落实不松手、工作不达标不过关、督查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各项创城工作落到实处。

(供稿:县执法局 审核:宣传组 责任编辑:王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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