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播那捐款後未收到使用情況,主播承擔責任嗎?

疫情爆發初期,之前總關注的一個主播,發起公益捐款,因為處於對他的信任,在直播間她掛出的鏈接進行捐款,至今未收到該機構發佈的捐贈情況和受贈財產的使用情況、管理情況的說明。請問該主播是否在這個環節承擔責任?(正義網)


在主播那捐款後未收到使用情況,主播承擔責任嗎?

陝西檢察

03-27

疫情爆發初期,之前總關注的一個主播,發起公益捐款,因為處於對他的信任,在直播間她掛出的鏈接進行捐款,至今未收到該機構發佈的捐贈情況和受贈財產的使用情況、管理情況的說明。請問該主播是否在這個環節承擔責任?


山西省大同市天鎮縣人民檢察院專職委員李恆師:


對您反映的這個問題,可以肯定的是,該主播可能已觸犯法律,要承擔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責任。


1、該主播可能存在民事欺詐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在疫情初期,該主播可能利用圍觀網民為湖北武漢捐款獻愛心的感情,出於“粉絲”對其的信任,採取掛出鏈接,誘導網民“捐款”、“刷單”等手段斂財,應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根據《民法總則》及《合同法》規定,一方以欺詐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民事行為,受欺詐一方有權請求撤銷,合同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有過錯的一方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因此,該主播不僅應返還騙刷的“禮物”,還應賠償您和其他網友損失。


2、該主播及所在的直播平臺應承擔行政責任。該主播作為捐贈人,還負有轉移捐贈財產權利給受益人或者慈善組織的責任。雖然《慈善法》第41條規定“捐贈人應當按照捐贈協議履行捐贈義務”,但從本質上講,慈善捐贈屬於贈與合同,根據《合同法》第186條第一款的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對於網絡直播捐贈者而言,其撤銷贈與的權利在作出公開承諾時即已喪失。《慈善法》第41條規定了不可撤銷贈與的幾種情形,其中即包括“捐贈人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公開承諾捐贈的”。因此,除非該主播公開承諾捐贈後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經向公開承諾捐贈地或者書面捐贈協議簽訂地的民政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開說明情況,否則應向受贈人交付捐贈財產。對此,《慈善法》第99條規定,慈善組織未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由民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直至責令限期停止活動並進行整改。如果該主播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而從事公開募捐行為,則觸犯了慈善法第26條、第101條的規定,民政部門有權進行警告並責令停止募捐活動,責令其將違法募集的財產退還捐贈人。同時,該主播及所在的直播平臺,也要遵守《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直播發布者在進行直播時,應當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直播內容”,“對於違反本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由國家和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依法予以處罰”。1月26日,《民政部關於動員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慈善組織要依法依規開展募捐,定期公佈捐贈收入和支出明細,確保信息長期可查詢,並接受捐贈人和社會的監督。各互聯網公開募捐平臺要為慈善組織開展互聯網公開募捐做好服務和社會監督。


3、主播因“詐捐”行為,可能承擔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266條、慈善法第107條的規定,如果網紅主播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應以詐騙罪論處。


山西朔州檢察官魏經宇:


主播應當承擔責任,首先是道義上的責任,基於對其的信任,您捐款救災抗疫,這裡面主因是您認為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疫情發生後,全國一盤棋,當人人盡力,所以主動伸出援手,還有一個因素是您基於對這個主播的信任。


近幾年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捐贈越來越廣泛,越來越頻繁,各種“籌”在網絡上很是流行。對於捐贈,國外的作法一般是這樣:一、所有慈善組織的管理費佔善款的比例必須公佈;二、政府負責將各組織比例的排名列表公佈;三、捐贈者可以根據這個排名,自行決定對於慈善組織的選擇。這是確定捐助意向時候考慮的首要問題。


組織者在獲得捐贈之後呢?按照國際慣例,每一筆捐贈善款都應有去向明細,每一項所用善款也應該公開,這樣才知道捐贈善款都花到哪裡了,捐贈善款有沒有被腐敗,這是捐贈人都關心的,沒有公開人們就有理由質疑。畢竟每一筆善款都是捐贈人一份愛心,任何人任何單位都不能褻瀆。對款項的管理和使用,按照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應急指揮中心主任、應急管理部新聞發言人,原應急管理部救災司司長龐陳敏的解讀,所有接受捐贈的社會組織應對捐贈者負責,應把善款去向向捐贈者、向社會公開,以做到公開透明。


您捐贈後,一直未見該組織公開受捐款項和用途,其做法是不對的。您可以要求其公開,也可以要求主播聯繫組織者,讓組織者給捐贈者以明示獲捐數額、款項用途、具體去向等明細,這都是他們應該做的。如果您發現是詐捐,以捐贈救助為名斂財詐騙,數額較大,則組織者、實施者構成刑事犯罪,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如詐捐,看主播在其中是否明知,如明知應以共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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