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给“微腐败”套上“紧箍咒”

杰其草 郭嘉

“现在办事方便多了,在家扫一扫二维码,就知道怎么办,需要哪些资料,根据流程图办理,即少花冤枉钱又少跑冤枉路,真是又省心又放心。”肃南县大河乡牧民安某某说。这种“省心”和“放心”,是该县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带来的明显变化。

近年来,肃南县围绕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的工程建设、惠民补贴、“三资”管理等领域,紧盯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财务管理等重要环节,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5年至2017年,全县共查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8起,处理33人,从违纪人员来看,涉及村“两委”成员26人,占违纪人员总数的79%。

“村干部在权力行使过程中之所以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很关键的一点在于权责不清、监管缺位,个别干部对用权和行权的基本规范没有准确把握,在实际工作中不仅违纪违规,还侵害了群众利益。”肃南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针对存在的问题,该县专门组织人员就农牧村“小微权力”运行情况深入乡镇、农牧村、农牧户,通过听取汇报、入户座谈、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对“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村级组织及其成员的职责职权进行全面清理,重点筛选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事项3类10项30条,配套制定了形象直观的操作流程图,让群众能够“看图办事”,村干部能够“按图履职”,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委员能够“依图监督”。

为了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断提升履职用权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该县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行城镇社区和县直部门单位“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共梳理制定城镇社区权力清单36条,县直部门单位权力清单214条,基本做到了“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在具体操作中,该县充分发挥“一栏、一会、一平台”载体作用,“一栏”即公开公示栏,“一会”即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一平台”即县“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做到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并通过整合监督资源、监督力量,构建起了农牧民群众民主监督、村纪检委员照单监督、乡镇纪委日常监督、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各职能部门业务监督的“五位一体”常态化监督体系,确保“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自“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以来,全县2018年、2019年累计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起,处理14人,给“微官”行使“微权”套上“紧箍咒”,基层干部作风显著改进,“微腐败”易发多发态势得到遏制,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做出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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