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南“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給“微腐敗”套上“緊箍咒”

傑其草 郭嘉

“現在辦事方便多了,在家掃一掃二維碼,就知道怎麼辦,需要哪些資料,根據流程圖辦理,即少花冤枉錢又少跑冤枉路,真是又省心又放心。”肅南縣大河鄉牧民安某某說。這種“省心”和“放心”,是該縣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全面推行“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帶來的明顯變化。

近年來,肅南縣圍繞基層“微腐敗”易發多發的工程建設、惠民補貼、“三資”管理等領域,緊盯項目審批、資金分配、財務管理等重要環節,深入整治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2015年至2017年,全縣共查出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18起,處理33人,從違紀人員來看,涉及村“兩委”成員26人,佔違紀人員總數的79%。

“村幹部在權力行使過程中之所以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很關鍵的一點在於權責不清、監管缺位,個別幹部對用權和行權的基本規範沒有準確把握,在實際工作中不僅違紀違規,還侵害了群眾利益。”肅南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說。

針對存在的問題,該縣專門組織人員就農牧村“小微權力”運行情況深入鄉鎮、農牧村、農牧戶,通過聽取彙報、入戶座談、徵求意見建議等方式,對“小微權力”規範運行情況進行了調研,並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村級組織及其成員的職責職權進行全面清理,重點篩選出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權力事項3類10項30條,配套制定了形象直觀的操作流程圖,讓群眾能夠“看圖辦事”,村幹部能夠“按圖履職”,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紀檢委員能夠“依圖監督”。

為了督促全縣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不斷提升履職用權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增強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該縣在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的工作模式和經驗基礎上,全面推行城鎮社區和縣直部門單位“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共梳理制定城鎮社區權力清單36條,縣直部門單位權力清單214條,基本做到了“小微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

在具體操作中,該縣充分發揮“一欄、一會、一平臺”載體作用,“一欄”即公開公示欄,“一會”即黨員和村(居)民代表會議,“一平臺”即縣“微腐敗”防範智慧平臺,做到清單內容、規章制度、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五公開”,並通過整合監督資源、監督力量,構建起了農牧民群眾民主監督、村紀檢委員照單監督、鄉鎮紀委日常監督、紀檢監察專責監督、各職能部門業務監督的“五位一體”常態化監督體系,確保“小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自“小微權力”清單制度運行以來,全縣2018年、2019年累計查處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7起,處理14人,給“微官”行使“微權”套上“緊箍咒”,基層幹部作風顯著改進,“微腐敗”易發多發態勢得到遏制,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向基層延伸做出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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