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陽:“金龜”詐騙被處罰金 失信懲戒限制出境

河南縣域經濟網焦作訊 日前,由於未繳納刑事罰金被法院錄入失信名單的被執行人伍某,因出境受限,這才從湖南省新化縣老家主動聯繫河南省沁陽市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以手機支付寶轉帳的方式將1萬元罰金予以履行。

  2013年4月1日,家住湖南省新化縣的伍某等三人經預謀後駕車至河南省沁陽市伺機尋找作案目標。伍某在一家理髮店內見到被害人史某等人後,謊稱自己是建築公司老闆,並於第二天上午再次假意搭訕史某,將其帶至一處建築工地。伍某的其他同夥在空地上開始探測,將事先準備好的金龜和藏書“挖出”,並假裝打電話給懂“文物”的人,對方稱金龜價值幾百萬元,最後四人商量湊錢買黃金上交公司,並將挖出的金龜變賣以後平分。伍某等三人將金龜交由史某保管,以騙取其信任,史某信以為真,向伍某提供的銀行卡賬戶轉賬15000元。案發後,伍某等三人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三人的家屬自願代其退賠被害人全部損失。2018年9月25日,沁陽法院對伍某等三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和1.1萬元。

  判決生效後,伍某等三人未主動繳納罰金。2020年3月11日,伍某等三人的罰金進入執行程序。3月16日,沁陽法院將罰金執行通知以特快專遞的方式送達三被執行人。3月23日,伍某按照執行通知上的聯繫方式,聯繫到執行法官張燕,在核實張燕的相關證件和法律手續後,便將1萬元罰金以支付寶轉帳的方式予以繳納。日前,沁陽法院已將伍某從失信名單中予以屏蔽。

(河南廣播電視臺記者 趙舉和 通訊員 原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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