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位車主在交通違法時被交警抓了現行,罰款200元,後來他出差忘了這茬,2個月後來繳罰款時,發現罰金翻了一倍:產生了 200元滯納金!是不是感覺這錢挺冤呢?
明明二個月前交警開的是200元的罰單,但他昨天去處理時,竟然變成了400元,這罰單怎麼還能“漲價”呢?
交通罰款滯納金到底是什麼?
交通罰款滯納金:是指超過規定繳納期限,向繳款人徵收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的款項,一般是按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每天徵收應繳款金額一定的百分比。簡單地說,交通罰款超過期限,每天要交一定比例的罰款。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也正因此,才會發生這位車主罰款逾期2個月未交,罰金翻倍的現象。這位車主原來是因為交警現場給他開具的罰單沒有及時去繳納,而產生了滯納金200元,都跟之前罰款的錢一樣多了!
那到底哪些罰單才會產生傳說中的滯納金呢?平時道路上電子探頭拍的算嗎?交警貼在車玻璃上的違停罰單算嗎?嚇得小夥伴們趕緊查了一下自己的交通違法記錄!
何時產生滯納金?
我們分四種情況分析滯納金的產生。
1、交警現場開出罰單
如果車主違法被交警抓到現行,當場出具罰單,車主就必須在15日之內到銀行繳清罰款,一旦超過15天,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計算滯納金,滯納金不能超過罰款本金,也就是說最多隻能罰1倍的滯納金。
2、違法處理大廳開具罰單
同現場開單處罰方式相同,車主必須在15日之內繳納罰款,否則要收取3%的滯納金。
3、電子眼抓拍
被電子警察拍到,如果尚未打印出《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罰單,是不會產生滯納金的 ,如果駕駛人已經查詢並且打印出了罰單,那麼也需要在15天之內及時去處理繳款,超過15天就需要繳納滯納金。
4、違法停車貼條
還有一種常見的就是違法停車貼條,同電子警察罰單一樣,如果尚未接受處罰,不會產生滯納金;如果已經處理過有了處罰決定書,那就需要在15天之內及時去處理繳款,超過15天就需要繳納滯納金。
總結:大夥在收到罰單後15日內,應儘快完成罰款的繳納,若是逾期未交罰款的,從逾期之日起以3%計算滯納金,但根據規定,最終的滯納金不會超過罰金總額,比如,罰款200元,逾期未交後的滯納金總額≤200元。
交通違法未處理會有何影響?
1、罰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之後會產生滯納金;
2、罰單沒有繳款的,駕駛人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3、車輛不能通過年檢。
如何避免產生滯納金?
1、不用多說,在規定的期限內上繳違法罰款;
2、車主在車輛註冊登記時使用的地址和聯繫方式一定要填寫正確,如有變更要及時至相關部門更改過來,以避免違法罰單未能及時收到和處理;
3、養成隨時查詢車輛違法記錄的習慣,以避免不必要的罰款和麻煩。
現在知道為啥有的交通罰單會“翻倍”了吧!
趕緊告訴身邊開車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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