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付,不是微信版“花唄”!

移動支付網 作者 盧華秋 訊:3月26日消息,根據網上部分用戶反饋,微信上出現了“分付”功能,這個傳聞已久所謂的微信版花唄露出廬山面目。但準確來講,“分付”更像“花唄分期”而非花唄本身。

特點:無免息期,按日計息

據移動支付網瞭解,分付是一款全新的“類分期”消費貸產品,開通後可在支付時選擇使用,主打按日計息、隨借隨還。微信方面表示,這是微信支付為用戶提供的一種新的支付選擇,後續將逐漸向更多用戶開放。

從使用上看,過程非常簡單。用戶在使用微信支付時,可以選擇“分付”先行支付,後續定期還款即可。據移動支付網瞭解,每期最低還款為賬單的10%,剩餘未還則繼續按日計息。

分付,不是微信版“花唄”!

“分付”頁面

從開通後的“分付”頁面可以看到,日利率為0.04%,按此計算年化利率約為14%,不過我們尚不清楚不同的人群是否存在不同利率的情況。

沒有免息期,是“分付”與花唄、銀行信用卡等產品最大的不同之處。如果非要找個類似的產品,那便是“花唄分期”。

只不過“花唄分期”需提前選擇期數,通過收取分期手續費獲利;而“分付”無需事先選擇還款期,或者說用戶喜歡分幾期就幾期,視還款情況而定,反正按日計息。

一款實現信用支付的消費貸產品

去年9月,在一些媒體報道中,“分付”走入公眾視野。作為一款架在超級App微信之上的消費金融產品,迅速引來目光無數。彼時,“分付”曾登上微博熱搜,吸引大批吃瓜群眾圍觀,大家似乎對“分唄之爭”期待不已。

分付,不是微信版“花唄”!

“分付”微博熱搜

走露風聲的“分付”甚至還引來了騙子的關注,將其開通方式與微信支付分做簡單的掛鉤,稱分高能直接出額度。

分付,不是微信版“花唄”!

對此微信官方闢謠平臺“謠言過濾器”回應稱,這是“有心人”散佈的謠言,開通微信支付並不需要收費。同時該闢謠平臺還表示,微信支付分的分值不能作為金額付款,微信也沒有推出“分付”等信用支付產品。

分付,不是微信版“花唄”!

不過如今“分付”已經通過白名單開放使用,該產品的存在板上釘釘。只不過“分付”的本質是消費貸,並非嚴格意義上的信用支付產品。然而通過微信支付受理網絡,“分付”又完全實現了相當廣泛的“信用支付”功能。

因此,“分付”是一款具備廣泛信用支付功能的消費貸產品。與花唄相比,它更保守穩健,無需承擔免息帶來的高額成本;與“花唄分期”相比,它更靈活,更注重“燃眉之急”。

超小額、超高頻是微信支付的特點,同時缺乏嫡系零售體系支撐,造成了微信支付的人均賬單厚度不足。缺乏足夠的賬單厚度情況下,若微信支付推出對標花唄本身的產品將面臨分期率不足的難題,大多數用戶月月“全額還款”對此類免息產品可不太友好。

用最低成本的方式,進入一條此前缺席的賽道,“分付”再好不過。

事實上,在“分付”之前微信支付曾有過類似嘗試。

分期樂商城藉助南京銀行推出的II類戶“樂花卡”就支持綁定微信支付使用,付款時這張“空卡”相當於同時完成了“借、付”的操作。和“分付”一樣,該卡也不存在免息期,甚至能用於轉賬(借、轉)、發紅包(借、發)等。

排除一些合規、監管等外界因素,不知“分付”有沒有考慮用於轉賬、發紅包呢?

“分付”的目標

儘管“分付”的本質有別於常規信用支付產品,但在使用層面,它在上線後也能搭配“微粒貸”共同組成微信版的“花借組合”。而“花借組合”的消費級金融產品,幾乎成了一家大型互聯網企業的標配。

除了螞蟻金服的花唄、借唄,還有京東的白條與金條、美團的生活費買單與生活費借錢、去哪兒的拿去花與借去花、蘇寧的任性付與任性貸、唯品會的唯品花與唯品花取現等等。

分付,不是微信版“花唄”!

不難看出,除了騰訊以外,其他大多公司均掌握一定的體系消費場景,都能給予“花”部分一定支持,這是“分付”所缺乏的。

因此“分付”主戰場肯定在體系之外的場景,進一步來說主要是線下消費,這裡沒有太多護城河,這裡也是微信支付的優勢所在地。

騰訊2019年財報指出,通過加強在線下商戶的滲透,進一步鞏固了其在移動支付領域的地位。2019年四季度,騰訊的商業支付日均交易筆數超過10億,月活躍支付賬戶超過8億,月活躍商戶超過5000萬。毫無疑問,這些成績大多來自微信支付的貢獻。

在不斷的下沉市場中,“分付”瞄準的是大量沒有信用卡的用戶。

另一方面,線下消費市場分期需求正在抬頭,具體表現為分期的商品單價越來越低,“分期買茶葉蛋”在未來可能不是一句玩笑話。螞蟻金服消費金融事業群總經理邵文瀾在支付寶合作伙伴大會上透露,去年就有2000萬商戶產生了花唄分期交易,其中500萬商戶做過貼息營銷。

分期需求,說白了就是消費者願意付出額外成本進行購物,“分付”同樣符合要求。

趕上了“時代的號召”,也不缺良好的基礎,若再針對特定商家、商品補貼一些利息,“分付”也許能有所收穫。

總而言之,“分付”算是以無打有,插根扁擔是否能開花,試試無妨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