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發行債務融資產品的公告

證券代碼:601607 證券簡稱:上海醫藥 編號:臨 2020-018

債券代碼:155006 債券簡稱:18 上藥 01

上海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擬發行債務融資產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為進一步拓寬上海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融資渠道,優化公司債務結構,合理控制財務成本,同時使公司能夠靈活選擇融資工具,及時滿足資金需求,根據相關規定,公司擬發行不超過等值於人民幣100億元的各類短期債務融資產品和不超過等值於人民幣60億元的中長期債務融資產品(不包含已經註冊尚未發行的債務融資產品額度),融資產品類別包括但不限於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短期公司債券、中期票據、中長期公司債券、永續債、類永續債、資產支持證券和其他短期及中長期債務融資產品。

一、發行方案

1、發行規模

公司擬申請發行不超過等值於人民幣100億元的各類短期債務融資產品和不超過等值於人民幣60億元的中長期債務融資產品(不包含已經註冊尚未發行的債務融資產品額度),融資產品類別包括但不限於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短期公司債券、中期票據、中長期公司債券、永續債、類永續債、資產支持證券和其他短期及中長期債務融資產品。

2、發行時間

公司將根據實際資金需求情況,在相關產品監管審批或註冊有效期內一次性或分期發行。

3、募集資金用途

公司發行債務融資產品募集的資金將用於補充公司營運資金,償還債務等。

4、發行期限

公司擬註冊發行的各類短期債務融資產品的融資期限不超過 1年(含1年),擬註冊發行的各類中長期債務融資產品的融資期限不超過5年(含5年),具體發行期限將根據公司的資金需求以及市場情況確定。

5、決議有效期

本決議的有效期為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於前述有效期內,公司已向相關監管部門提交發行申請的債務融資產品額度部分,本決議有效期自動延長至前述已提交發行申請的債務融資產品額度全部發行完畢之日。於前述有效期內,公司未向相關監管部門提交發行申請的債務融資產品額度部分自前述有效期屆滿時自動失效。於前述有效期內,公司股東大會可就發行債務融資產品另行召開股東大會,決定是否終止或延長本決議的有效期。

為更好的把握債務融資產品的發行時機,提高融資效率,特提請股東大會授權本公司董事會並由董事會轉授權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全權辦理債務融資產品發行相關具體事宜,包括但不限於:

1、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政策及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制定和實施發行的具體方案、決定債務融資產品發行上市的具體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根據公司需要及市場情況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或調整發行的品種、各品種金額、是否分期發行及在註冊通知書或監管批文有效期內決定各期限發行金額的安排、發行時機、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發行方式、是否設置回售條款或贖回條款、確定並聘請中介機構、承銷方式、定價方式、票面利率或確定方式、募集資金使用的具體細節、償債保證措施、擔保等增信事項、債務融資產品上市與發行等。

2、根據監管機構意見和/或市場條件的變化,對發行方案及發行相關文件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調整。

3、代表公司進行債務融資產品發行、上市相關的談判,簽署與債務融資產品發行及上市相關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進行適當的信息披露。

4、採取所有必要的行動,決定/辦理其他與發行、上市相關的具體事宜。

5、上述授權事項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於前述有效期內,公司已向相關監管部門提交發行申請的債務融資產品額度部分,本決議有效期自動延長至前述已提交發行申請的債務融資產品額度全部發行完畢之日。於前述有效期內,公司未向相關監管部門提交發行申請的債務融資產品額度部分自前述有效期屆滿時自動失效。於前述有效期內,公司股東大會可就發行債務融資產品另行召開股東大會,決定是否終止或延長本決議的有效期。

三、發行相關的審批程序

本次公司發行債務融資產品的發行方案及授權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並報相關主管部門獲准發行後方可實施。公司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披露相關發行情況。

特此公告。

上海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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