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毒王”郭某鵬被刑拘


警情通報

疫情防控期間,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2020年3月28日,鄭州公安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男,30歲,二七區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鄭州市公安局

鄭州“毒王”郭某鵬被刑拘


回顧“郭某鵬”的行程:

出國玩了6天,回國3天后確診

【3月1日】

郭某鵬由北京首都機場乘EY889航班飛往阿聯酋阿布扎比。

【3月2日】

由阿布扎比乘EY81航班飛往意大利米蘭。

【3月6日】

由米蘭乘EY88航班飛往阿布扎比,轉乘EY888航班飛往北京。

【3月7日】

8時50分,抵達北京首都機場,經測體溫正常出航站樓後,乘坐機場大巴於10時30分許至北京西站;

13時,經測體溫正常,由北京西站乘K267列車(17車廂63號)於21時50分,到達鄭州站西廣場,後步行到家。

【3月8日】

7時28分,經測體溫正常,乘坐地鐵1號線0143車換乘5號線0516車(醫學院站-鄭州東站-康寧街站)至單位(鄭東新區基運大廈6樓)上班;

18時49分,經測體溫正常,乘坐地鐵5號線0507車換乘1號線0143車(康寧街站-鄭州東站-鄭州火車站站)下班回家。

【3月9日】

7時31分,經測體溫正常,乘坐地鐵1號線0144車換乘5號線0532車(醫學院站-鄭州東站-康寧街站)至單位上班;

18時45分,經測體溫正常,乘坐地鐵5號線0506車換乘1號線0129車(康寧街站-鄭州東站-醫學院站)在醫學院站出地鐵後,步行至一心堂鄭州中原路連鎖店買藥,後居家未外出。

【3月10日】

8時,經大數據比對,發現其有境外旅居史,公安民警和社區工作人員趕至居住地,由120救護車將郭某鵬轉運至二七區集中隔離點;

15時30分,因發熱由120救護車轉運至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

17時,由120救護車轉運至鄭州市第六人民醫院。

【3月11日】

確診。

鄭州“毒王”郭某鵬被刑拘


一人禍害全城的“毒王”,3月28日,正式被刑拘。疫情期間去意大利看球,回到鄭州後,隱瞞行程,而且若無其事地去上班,乘坐地鐵,公交,3月10號確診新冠病毒,致使大批人員被隔離。郭某某破壞了鄭州防疫的大好形勢,延緩了鄭州復工復學的進程,今天受到法律的制裁,真是大快人心!一個字,該!

鄭州“毒王”郭某鵬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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