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河南法院启用首张“电子封条”

查封!河南法院启用首张“电子封条”

原标题:《查封!河南法院启用首张“电子封条”》

查封!河南法院启用首张“电子封条”

人民网郑州3月27日电(王佩)在司法实践中,一些被执行人极度不配合,采取撕毁封条、让老人小孩“霸占”房屋的方式对抗执行工作,给胜诉一方的利益保障带来了极大困扰。别担心!解决办法来了!3月26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封一处涉案房产,这也是河南省法院启用的首张“电子封条”。

张贴只需几分钟 可对涉案房产24小时监控

26日,记者跟随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来到航海东路上一家小区,此次查封的房屋,就在这个小区。

来到小区门口,执行干警拿出了一枚执行“神器”,与以往的纸质封条不同,“电子封条”体型较大,呈长方形,上面有字体超大的“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样。

随后,执行干警将电子封条安装在被查封房屋的大门上,与纸质封条张贴在门缝与墙体之间不同,“电子封条”直接安装在大门上,几分钟就装好了。

如何使用呢?执行干警告诉记者,和以往的纸质封条不同,“电子封条”内置摄像头感应装置,可以对涉案房产进行24小时监控,一旦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员试图破坏,“电子封条”便会自动播放法院的警告语音,告知擅自破坏封条的法律后果,并自动摄影摄像,锁定证据,将信号传送到执行法官的手机终端,使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知悉查封有被破坏的可能,以便执行外勤组第一时间出警处理,迅速抓获破坏设备人员,并依法根据相关情节进行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执行干警为记者进行了“实验”:一旦现场有人试图破坏电子封条,相关信息及现场照片实时传到了其手机上。

查封!河南法院启用首张“电子封条”

运行时间可达5年 当事人申请即可租用

“电子封条”解决了以往执行中的哪些痛点?

管城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不动产的查封一般为“活封”,即房屋所有人或租赁人可以居住,但不得出售。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环节后,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就需要对所查封的房产腾空后进行处置。此时,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是,一些被执行人极度不配合,采取撕毁封条、让老人小孩“霸占”房屋的方式对抗执行工作。当张贴纸质封条进行查封时,由于封条极易被撕毁且难以找到肇事者,导致被查封的房产处于“失控”状态,不易处置,进而影响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此外,纸质封条还有容易自然脱落、威慑力不足、取证难等缺点。

“电子封条”,全称为“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系统针对传统纸质封条的缺陷及在查封房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基于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领域相关信息化技术研发而成。使用简单、方便、牢固,可多次反复使用,运行时间最长可达5年。其固定性极好,能牢牢地固定在房屋进户大门上,覆盖门锁,不会脱落。

据介绍,目前,智慧法院建设是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已经在法院系统形成共识。全省法院围绕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开展创新型工作。管城法院启用“电子封条”,就是一次有益探索。通过“司法+技术”手段,融高效、精准、强力、善意的执法行为为一体的“电子封条”,充分起到震慑失信老赖、彰显司法权威、提高执法效果、胜诉群众满意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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