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一扒擬承接上市公司年審的堂堂會計師事務所,或成鬧劇

3月27日,*ST新億(600145)發佈公告,聘請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審計2019年年報,根據公告信息,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目前從業人員12人,註冊會計師3人,合夥人2名,2018年度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收入85.32(萬)元,淨資產12萬、總資產68萬元。

這個是新《證券法》放開會計師事務所證券資格要求後,第一個吃螃蟹的上市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

可惜的是,第一炮就有點出師不利,公告裡擺了個大烏龍,將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收入85.32萬元,寫成85.32元,這個烏龍在聘請公告、審計委員會審查意見等公告裡都出現了,說明大家也都走走形式,根本沒去認真審查。作為上市公司的審計委員會和獨立董事,對議案並沒有提反對意見。考慮到這樣的公司本身已經ST多年,對它的公司治理也不要有過高期望。

上交所在收到公告後,立馬發了個詢問函,對審計機構勝任能力進行質疑。公司已發了更正公告,說《關於聘任堂堂會計事務所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09)裡搞錯了金額,予以更正,其實,不止這份公告裡搞錯了,其他公告也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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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烏龍,不知道是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原稿就搞錯了,還是上市公司董秘搞錯了。但不管哪種情形,涉及到聘請審計機構的這份公告,堂堂會計師事務所應該是有過目吧。雖然是個小小的細節,但不由得讓人對該事務所的審計水平產生懷疑,以後審計年報,能保證報表的可靠性?

當然,就算年業務收入85萬元,在深圳這樣一線城市,每年人均創造業務收入不到8萬,怎麼養活人員,還有房租水電?快遞小哥年收入都比這要高很多。 這個會不會傷了很多在奮戰CPA證書考生的心?

用企查查看了下,事務所在2018年6月被工商列入經營異常,原因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莫非房租真的付不出?到了2018年8月,被移出經營異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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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大家對CPA行業也不要失去信心,雖然堂堂披露的2018年業務收入僅有85.32萬元,但團隊的真實收入肯定不止這個數,否則從2005年成立,也撐不到《證券法》放開資格的這一天。

除了堂堂事務所的收入,非審計類業務收入通常會放到名下的諮詢公司主體,從事證券業務的審計收入,則通過(“掛靠”或“合作”的)具備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這在行業裡算是個普遍現象吧。

打開堂堂的官網主頁,你會發現堂堂事務所並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樣小所,而是幾乎可以承接各類業務的實力派機構。


網站上有醒目的“深圳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字樣,堂堂會計師事務所和中證天通會計師深圳分所,二者是“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還是業務合作關係? 這個業內人士應該比較瞭解,筆者就不作判斷了。


但二者肯定是有密切關係的,在吳育堂所長簡介,同時寫了兩個身份:“中證天通深圳分所合夥人”、“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所長、首席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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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另一個網址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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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育堂擔任新三板公司藍網科技董事,從公開信息來看:

吳育堂先生是審計行業的資深人士,1995年3月至1996年1月,工作於深圳市公恆會計師事務所;1996年1月至1997年1月,工作於深圳市一飛會計師事務所;1997年1月至1999年3月,工作於深圳市會計師事務所;1999年3月至2004年11月,任深圳華信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人;2004年11月至今,任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合夥人。2015年7月19日藍網科技創立大會上被任命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從工商登記信息來看,吳育堂是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的創辦合夥人和實際控制人,直到2017年3月,吳育堂從堂堂退出,由李哲和陳建生擔任合夥人。吳育堂的關係轉到北京中證天通深圳分所,而在轉所之前,吳育堂已用中證天通的名義,對外洽談及承接業務,堂堂官網和後面的法院判決書都能看出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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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深圳注協官網看到,關於同意鍾恩華等18名註冊會計師轉所執業的批覆(深注協秘字〔2017〕27號)。

6.吳育堂從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夥)轉入北京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深圳分所;

表明吳育堂在2017年從堂堂轉到中證天通,從形式上來說,吳育堂和堂堂會計師事務所已沒有關係。

深圳注協公佈的2018年和2019年的執業註冊會計師年檢名單,吳育堂都是在中證天通深圳分所。

2018年的深圳注協的一則《領證通知》,寫的吳育堂所在會計師事務所為北京永拓深圳分所,不知是事務所名字搞錯了,還是中間曾在換北京永拓深圳分所也執業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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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2019年深圳注協的《註冊會計師領證通知》(深注協秘字[2019]52號)裡,吳育堂是在中證天通深圳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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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通過檢索裁判文書網,堂堂與天浩洋公司為理賬服務費用打了三場官司,結果不但沒要回費用,堂堂還被判退回已收5萬元費用,真是個悲傷的故事。(具體可參看本公眾號的另一篇文章)

在判決書中也明確寫了,吳育堂同時具有堂堂事務所負責人和中證天通事務所合夥人的身份,且吳育堂分別代表兩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告天浩洋公司簽訂了整帳業務約定書和審計業務約定書。

這也證明,堂堂會計師事務所和中證天通深圳分所的關係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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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天通會計師事務所在中注協2018年百強會計師事務所排名34位,有14個分所。

通過上面分析看出,雖然堂堂會計師事務所本身看起來規模很小,人數也很少,但不能以此就斷定它的服務能力一定不行。

因為它實際提供服務的團隊,過去可能一直在從事上市公司審計業務,只是用了別人的馬甲而已。

看了上面分析,可能有人覺得國內審計行業有些亂。其實堂堂會計師事務所,只是本土會計師事務所的一個縮影,類似現象在行業內非常普遍。

過去承接證券審計業務需要雙重的資格許可(本身設立會計師事務所需要許可,從事證券期貨業務還要專門許可),很多小所為了有證券牌照,就加盟大所或者與大所進行業務合作,類似於工程行業的“掛靠”,而大所為了規模排名,也有擴張需求,收編各地團隊成立分所。

但這種“合作”,並不能真正實現做大做強,反而可能導致大所一旦沒有管控好風險,類似瑞華這樣,個別高風險業務團隊(或項目)拖累整個事務所發展。

這次《證券法》修訂,取消會計師事務所的證券資格,從改革方向來說是對的。以後各家會計師事務所,無論大小都可承接證券業務,用服務質量來說話,獲得市場認可,而不是靠牌照吃飯。

新《證券法》放開資格之後,原本市場預期,上市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還是會考慮會計師事務所規模、勝任能力等因素,還是會聘請有一定規模的會計師事務所。

具體到*ST新億(代碼:600145)聘請深圳堂堂會計師事務所,引發市場不少爭議。

目前來看,雖然董事會通過議案,但交易所已發出問詢函,未來還需要股東大會批准同意後才能生效。很有可能成為一場鬧劇,最終上市公司未必就聘請這家會計師事務所。

放開會計師事務所的證券資格,這個大的改革方向還是應當堅持。其實,同樣從事證券業務的律師事務所,早已放開,那麼註冊會計師行業有何不可?

放開之後,過去純粹為了拿到業務牌照而“掛靠”或“加盟”的亂象會減少。一些有能力的優秀專業團隊,可以通過自身的專業服務質量,來獲得相關業務。

當然,也可能出現一些小所為了承攬業務,罔顧執業標準和執業風險進行惡性競爭的現象,這個可通過聲譽機制及嚴格法律懲戒來加以遏制。

今後,優質的上市公司考慮自身形象,會聘請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而那些聘請不知名的小會計師事務所來審計的,反而可以給投資者一個識別信號,提醒投資者需要注意,這未嘗不是好事。

之前已經出現一些爛上市公司,難以找到審計機構接手,因為大的會計師事務所考慮到執業風險會更加謹慎。放開證券資格之後,這些上市公司就算能找到願意的會計師事務所,市場會對公司情況有所判斷的。

從保護投資者利益角度來說,除了加強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的職權職責。筆者有以下幾個建議:

一、上市公司聘請審計機構引入分類表決機制,就是除大股東之外的中小股東也要過半數同意才可以,防止大股東購買審計意見。

二、證券交易所成立專家委員會對高風險上市公司的審計機構聘請進行把關。

有不少人建議上市公司的審計機構改由監管機構聘請,筆者不贊成這種做法,因為真正需要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是投資者,付錢的也是投資者(名義上是上市公司來出,但真正承擔者就是上市公司股東),讓監管機構來聘請審計機構,責權利並不匹配,操作上也會有很多問題,所以,現有的審計聘請模式雖有一定缺陷,但全世界資本市場都是由上市公司來聘請審計機構。

但考慮到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大股東)有購買審計意見的風險,對一些高風險上市公司的審計機構聘請,可以採取雙重認可的方式,由證券交易所牽頭成立專家委員會(聘請獨立的外部專家),類似*ST新億(代碼:600145)這類高風險上市公司(什麼是高風險公司,由證券交易所按照一定標準進行認定),董事會通過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議案後,交給證券交易所的專家委員會表決(每次隨機挑選外部專家),專家委員會表決通過後才提交股東大會審批,這樣,上市公司既有挑選審計機構自主權,但又受到一定製約。

三.將會計師的職業風險基金計提情況、執業保險情況納入考慮。承接什麼體量的審計業務,需要匹配的職業風險基金或執業保險,鼓勵會計師事務所提取職業風險基金、購買保險,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賠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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