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境外回國人員未參加醫保者 新冠肺炎治療費用自付

山西省境外回國人員新冠肺炎診療費用是否自理?山西省醫保局副局長馮智在日前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系列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根據國家規定,山西省醫保局會同省財政廳、省衛健委明確了山西省境外回國人員新冠肺炎治療費用的報銷政策。

山西:境外回國人員未參加醫保者 新冠肺炎治療費用自付

製圖:劉鐵軍


境外回國人員中的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患者:

已參加醫療保險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予以報銷,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未參加醫療保險的,醫療機構應當先救治後收費,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負擔;其中的困難人群,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實行醫療救助,減免醫療費用。


馮智介紹,疫情發生以來,山西省醫保局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採取一系列措施,擴大救治醫療費的報銷範圍,足額預付定點醫院醫保基金,開闢救治藥品和醫用耗材採購的“綠色通道”,全力應對。山西省醫院救治新冠肺炎患者過程中,符合衛生健康部門診療方案的藥品和診療項目,包括山西省部分醫院的院內製劑,全部臨時按醫保甲類目錄納入基金報銷範圍。各級醫療機構因臨床防治新冠肺炎所需的藥品和醫用耗材,如屬於省藥械集中採購平臺未掛網的產品,醫療機構可先採購使用,後補辦網上備案採購手續,確保臨床救治需求。

馮智介紹,截至目前,全省共向定點救治醫院和發熱門診預付醫保基金2.56億元,完全滿足了這些醫院的救治需求,確保不出現一名患者因費用問題得不到及時救治,確保不出現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因醫保費用方面的因素影響救治。

(記者 高建華)

來源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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