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輸電線路110kV及以上新改擴建和在運“三跨”反重大事故措施

“三跨”是指跨越高速鐵路、高速公路和重要輸電通道的架空輸電線路區段。

本措施是對《國家電網公司十八項電網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訂版)》(國家電網生〔2012〕352號)(以下簡稱“十八項反措”)的補充和深化,“三跨”除滿足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相關文件以及十八項反措外還應執行本措施。

1.目的:為防止“三跨”發生倒塔、斷線、掉串等事故,防止發生因“三跨”導致較大的公共安全和電網安全事件,指導“三跨”設計、建設和運檢管理,編制本反事故措施。

2.適用範圍:本措施適用於10(66)kV及以上新建(改、擴建)和在運“三跨”跨越電氣化鐵路、重要線路的架空輸電線路區段可參照執行。

一、防止倒塔事故

1.線路路徑選擇時,應儘量減少“三跨”數量,不宜連續跨越,且不宜在一檔中跨越3條及以上線路;跨越重要輸電通道時不宜在杆塔頂部跨越。

2.“三跨”應採用獨立耐張段,杆塔除防盜措施外,還應採用全塔防松措施。

3.“三跨”設計時應充分考慮沿線已有線路的運行經驗,杆塔結構重要性係數應不低於1.1,且跨越線路設計條件應不低於被跨越線路。

4.“三跨”應儘量避免出現大檔距和大高差的情況,跨越塔兩側檔距之比不宜超過2:1。

5.新建“三跨”線路與鐵路交叉角不宜小於45°,困難情況下不得小於30°,且不宜在鐵路車站出站信號機以內跨越;與高速公路交叉角一般應不小於45°;與重要輸電通道交叉角不宜小於45°。線路改造路徑受限時,可按原路徑設計。

6.對15mm及以上冰區的特高壓“三跨”,導線最大設計驗算覆冰厚度應比同區域常規線路增加10mm,地線設計驗算覆冰厚度增加15mm;對覆冰區其它電壓等級“三跨”,導線最大設計驗算覆冰厚度應比同區域常規線路增加10mm,地線設計驗算覆冰厚度增加15mm;對歷史上曾出現過超設計覆冰的地區,還應按稀有覆冰條件進行驗算。

7.三跨”交叉檔距大於200m時,導線弧垂應按照導線允許溫度進行計算(一般取+70℃或+80℃)。

二、防止斷線事故

1.“三跨”導線、地線應選擇技術成熟、運行經驗豐富的產品,應不採用ADSS光纜。

2.“三跨”地線宜採用鋁包鋼絞線,光纜宜選用全鋁包鋼結構的OPGW光纜。對特高壓“三跨”,跨越檔內導地線不允許有接頭;對其它電壓等級“三跨”,耐張段內導、地線不允許有接頭。

3.“三跨”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導、地線外觀檢查和弧垂測量,在高溫高負荷前及風振發生後應開展耐張線夾紅外測溫工作。

三、防止絕緣子和金具斷裂事故

1.500千伏及以下線路的懸垂絕緣子串應採用獨立雙串設計,耐張絕緣子應採用雙聯及以上結構形式,單串強度應滿足受力要求。

2.風振嚴重區域的導地線線夾、防振錘和間隔棒應選用加強型金具、耐磨型金具或預絞式金具。

3.新建及改建的“三跨”金具壓接質量應按照施工驗收規定逐一檢查,有必要時對壓接點進行X光透視檢查;對在運“三跨”線路的壓接點,有必要時也應開展金屬探傷檢查,檢查結果(探傷報告、X光片等)應存檔備查。

4.冰害嚴重地區,懸垂串應避免使用上扛式線夾。

5.D級及以上汙區不宜採用深稜形懸式絕緣子以及鐘罩型絕緣子。

四、防覆冰舞動事故

1.“三跨”跨越點宜避開重冰區、2級及3級舞動區,無法避開時以冰區分佈圖和舞動區域分佈圖為依據,結合附近覆冰、舞動發展情況,宜提高一個設防等級。

2.應避免在“三跨”跨越檔安裝相間間隔棒、動力減振器等防舞裝置。

五、防止外力破壞事故

1.“三跨”施工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經上級主管部門評審方可實施;跨越在運線路施工時應加強現場安全管控,蹲點監護。

2.跨越段存在外破隱患時,應採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等多種防護措施。

六、其它

1.對在運線路“三跨”應按《110kV~750kV架空輸電線路設計規範》(GB50545)、《1000kV架空輸電線路設計規範》(GB50665)、《±800kV直流架空輸電線路設計規範》(GB50790)等標準開展設計校核,不滿足要求的應納入治理改造範圍,治理改造標準應符合本措施的要求。

2.正常巡視週期應不超過1個月,在惡劣天氣或地質災害發生後應及時進行特殊巡視。

3.對不均勻沉降、強風、易覆冰等微地形、微氣象區域,宜安裝狀態監測裝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