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起小額訴訟案20分鐘調解結案,孟津法院小官司審理告別“馬拉松”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曉波 通訊員 石超凡 文圖

3月30日,孟津法院速裁快審團隊張曉利法官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案件,僅用20分鐘時間,原、被告雙方自願達成協議,由被告洛陽某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分別向原告李某等十三名農民工支付勞動報酬共計54819元。

13起小额诉讼案20分钟调解结案,孟津法院小官司审理告别“马拉松”

自2019年2月份開始,原告李某等十三人在被告洛陽某機械有限公司從事泡沫工工作,經結算,被告欠眾原告2019年6-9月份工資共計54819元,原告多次催要無果,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勞動報酬。

“也許在外人看來幾千塊並不多,但是對於我們來說卻是辛辛苦苦的血汗錢,真沒想到,就用了20分鐘,我們13個人的揪心事就解決了。”拿著孟津法院新出爐的民事調解書,原告李某等13人高興地說道。

據該院立案庭庭長楊建偉介紹,小額訴訟適用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服務合同、勞務合同、借款合同等,涉及人身關係、財產確權、知識產權糾紛以及當事人提出反訴的,不適用小額訴訟;小額訴訟實行一審終審,不得上訴;法律文書一經簽發,即發生法律效力;案件在立案之日起一個月內審結;拒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隨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當事人不服,可在六個月內向原審法院或者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該院主管小額訴訟工作的院領導王戰偉表示,該院已適用小額程序快審快結一批案件,小額訴訟制度,有利於民事案件繁簡分流,方便群眾訴訟,使得簡單的官司不再跑“馬拉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十分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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