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嘎查村集體經濟實現“清零遞增”

本報訊 2019年,我市嘎查村集體經濟年經營性收入5萬元以上的嘎查村達到100%,同比增長41%,實現“清零遞增”。

近年來,我市大力發展嘎查村集體經濟,市委、政府出臺《呼倫貝爾市扶持發展嘎查村新型集體經濟的實施意見》,強調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市委組織部制定印發了《呼倫貝爾市扶持發展嘎查村新型集體經濟的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大力實施“清零遞增”行動。協調市財政局、農牧局等8家單位,召開全市嘎查村集體經濟“清零遞增”專項推進會。根據各地實際情況,指導11個旗市區制定嘎查村集體經濟發展總體規劃,把貧困嘎查村列為重點。安排旗市區重點指導貧困嘎查村編制完成集體經濟發展規劃,做好項目儲備。同時完成全市794個嘎查村清產核資工作。

我市積極爭取中央、自治區配發項目資金,市旗兩級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全市爭取到50個嘎查村享受中央政策扶持資金6250萬元,各旗市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集體經濟工作方案,逐級呈報上級黨委組織部備案。市本級下撥了1600萬元專項支持81個嘎查村的集體經濟發展項目。市扶貧基金會、銀行業協會、保險業協會倡議發起,當地銀行、保險機構為莫旗、鄂倫春旗70多個貧困村每村捐贈10萬元,每村提供100萬授信,捐贈設立呼倫貝爾市(國貧旗)“貧困村集體經濟產業發展基金”,總額最高可達7000萬元。11個涉農涉牧旗市區主動發力,共投入嘎查村集體經濟發展資金8267.3萬元。

我市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加強監管,防範風險。召開發展壯大嘎查村級集體經濟協調會。明確市財政局、農牧業局、扶貧辦集體經濟工作職責。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定期會商工作,合力推動嘎查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對嘎查村集體經濟項目資金的確定使用,要求經過旗市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由旗市區委書記“簽字背書”,督促旗市區黨委、政府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壓實旗市區委組織部、財政局和農牧局的具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及時跟進項目實施,確保項目落地、見到實效。強化責任落實。將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工作納入書記抓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內容,同時納入年度考核體系中,市扶貧辦、財政局、農牧業局等相關單位部門主要領導負第一責任人責任,出現資金撥付不及時不到位、項目監管落實有偏差、技術支持不到位等情況,導致集體經濟項目“打了水漂、黃了”的,將直接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邱春鳳 趙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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