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登上洛杉矶时报头条,对她真的好吗


因写日记而火的作家方方,最近登上洛杉矶时报的头条,有一句话是:

Wuhan’s voice of truth

(武汉真实的声音)

方方登上洛杉矶时报头条,对她真的好吗

方方的声音算不算真实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

就我而言,我认为没有谁的声音可以做到完全真实——

每个人都多少带有立场、价值观和个人偏好,这些东西由过往经历、所处环境决定;而且人感知、处理信息的能力有限,不可能什么都掌握。

所以如果该报纸秉承了当代西方新闻报道的原则,包括:

  • 诚实客观
  • 透明
  • 多源核实


那么最起码这句话应该是Wuhan’s voice。

康德早就从学理上严格论证了人不能达到真实“彼岸”,因此这里的“truth”未免主观性和倾向性太严重了。

换句话说:这家报纸认为方方代表了武汉的真相,这么一来其他人又“被代表”了。

方方写的话题赞同和反对的都很多。既然要表达“真实”,按我理解应该把赞成者和反对者的声音和数量都公布,进行一下简单的对比,这样比单放一个声音要稍微真实一些吧?

或者最起码也应该说明存在数量巨大的反对者,这就是事实啊,可是并没有。

“我认为这是真相那就是真相”,是不是觉得有点霸道?

这就非常不诚实客观。

说完这家报纸再说说主角方方。

本来她在国内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这都很正常。她又不是人民币,谁还能保证被所有人喜欢呢?

所以她写她认为该写的东西、有地方发声、没有被禁言或封杀,我就觉得挺好的;

同时有不同的思想碰撞而不是千篇一律一个声音,我也觉得挺好的。

只是不同声音之间相互攻击、手段下作这就非常糟糕了。但严重对立的双方都没意识到,他们跟对方其实完全是一类人,除了立场不同,其他方面高度一致;立场一换,双方几乎能无缝切换。

有一个叫唐山水的人,是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其中一篇文章说:

方方登上洛杉矶时报头条,对她真的好吗

我同意其中这一句:

“你可以不喜欢,甚至讨厌她的文字,但没必要上纲上线,给她扣上‘美狗’这样的帽子”。

但是现在这句话成问题了——

方方已经登上了洛杉矶时报,而且对方给她“扣”了一顶“真实声音”的帽子,你说她怎么办?

既然不是完人、不是圣人,怎么就代表真实了?这不是把方方架在火上烤吗?

虽然国内挺方派和怼方派都不少,但这是人民内部矛盾,大家希望国家好的出发点没什么不同;但是被这家报纸这样报道,就把方方变成了敌我矛盾的代表,让反对她的人找到理由和证据,证明她“真的”是“美狗”,这可怎么办?

她过去和当下是不是“美狗”我不知道,我愿意相信她不是。但随着她的争议和呼声不断增大,很可能就被别人利用然后用各种手段“坐实”她是“美狗”。

这家报纸把方方捧得那么高,真的是支持她的观点吗?还是想利用她作为攻击中国或者让国人互相攻击的武器?

挑逗群众斗群众,这家报纸的水平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但是我最担心的还不是这个,而是——

我不知道这家报纸刊登这些内容是否有方方的授权,有没有通过美国服务器交换信息,或者收支美元?

如果有,那么根据美国的“长臂管辖权”和“最低限度联系”,方方如果不听美国的,很肯能被调查。


▶ 所谓长臂管辖权,原本是美国司法中的一个术语,意思是说,当被告人的住所不在某个州,但他和某个州存在某种“最低限度联系”,而且被告人卷进的官司和这种最低联系有关,这个州的法院就对被告人拥有管辖权。那什么是“最低限度的联系”呢?这个可就多了,比如被告人的企业在这个州有分公司,被告人签订的合同中涉及这个州,甚至被告人提供的产品在这个州有的卖,都可以构成“最低限度的联系”。


▶ 美国司法中的“最低限度联系”理论,后来扩大到了国际层面。尤其是在执行《反海外腐败法》的时候,美国特别喜欢使用这个说法。美国司法部自认为有权起诉任何一家公司,只要它在交易中使用了和美国有关的“国际贸易工具”。什么是“国际贸易工具”呢?只要你在合同里用美元计算价格,或者通过设在美国的服务器收发和存储邮件,就算满足了条件,美国司法部就有权以涉及海外腐败的理由来调查你。


——引自《美国陷阱》。作者弗雷德里克·皮耶鲁奇,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前任高管


也就是她最后可能会变成不得不听从美国摆布的工具。

本来只是自己有感而发,然后变成全民大讨论,然后被美国盯上,挑选为对抗中国的工具和炮灰,想来应该都不是支持和反对她的人所期望的。

“大多数时候,别人夸你,不是真心觉得你行,而是从你身上有利可图”


——沃兹基·硕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