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超市打死劝其戴口罩顾客”,如何看待?

屈阳


这样的人极端会心理扭曲,不喜欢别人对自己指手画脚,唱反调,与人品挂不上钩,心里有问题,极其可能与原生态家庭有关,心里有问题,一个原生态家庭对人的影响很大,再有是后天的形成


小家平凡之乐


有网友结合《财新网》的报道,

爆出了一个超级大瓜:

本案中的凶手郭某某,

跟15年前杀害女友的郭某某,

貌似是同一人!


2004年8月,北京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系学生郭某某,在酒店里把女友杀害


郭某某与其女友,均为北京工业大学2001级工商管理系的学生。

从履历上看,两人都极为优秀,

郭某某是班长,女友是文艺部部长。


2004年8月末的某日凌晨

,郭某某在北京市的某酒店,2406号房间里,

和女友争吵起来,然后用枕头闷住女友的口鼻,将时年21岁的女友杀害。


据说,在案发的当天下午,

郭某某在其父的劝说和陪同下,投案自首。


2005年2月,北京某中院一审判决结果:

郭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郭文思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


当时《法制晚报》的报道称,

“听到自己被判无期徒刑后,郭文思面无表情,而他的父亲则给审判长连鞠三躬,感激他们给了儿子一个公正的判决”。


但是接下来,匪夷所思的操作开始了


从2007年开始,也就是刚刚坐牢2年多一点的时间,郭某某就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减刑:

他从无期徒刑,被减为有期徒刑19年。
原被剥夺终身的政治权利,也改为了剥夺9年。

这还不算什么,接下来一系列的减刑更是让人眼花缭乱:

平均1年零2个月的时间,郭某某都会被减刑一次。
在7年多的时间内,郭某某被减刑多达7次。
被减刑时间共计6年零5个月。


2019年7月末,郭某某出狱。

这表示着啥呢?


杀害了女友、被判无期徒刑的郭某某,

只在监狱里待了不到15年的时间就出来了!

上述时间还包含他在看守所的日子!

(2004年8月29日~2019年7月24日)


【注:上述主体内容引自《财新网》及公众号“资浅记者 ”】


总结:


如果本案中的郭某某,真的跟2004年杀女友案的郭某某是同一人的话,那就太可怕了。

出狱仅仅7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又杀人了。


那只能说明在这个人的心中,

暴力是唯一存在的因素。


希望能早日获得真相。


夏酱Summer


这是一个令人心痛的事件。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我认为施暴者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这已经交由公检法来确定并予以制裁了。老人的劝阻行为是否有过激言论,我认为也不是讨论重点,就算过激,也不应当诉诸暴力。问题出在超市的安保上,顾客摘掉口罩为何超市安保不予制止?从情理上超市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然了,从法律层面来论证超市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以及责任比例是另外一回事。

当下社会正处于转型过渡期,不论老人也好年轻人也好,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戾气,希望大家平和待人,减少悲剧发生。


四季多多


垃圾人常在与自我保护

如何看待“男子在超市打死劝其戴口罩的老人事件”?

一个善意的提醒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此事件让人悲痛又心寒。疫情当前,公共场合佩戴口罩不仅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虽说在举国上下齐心协力下,其时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口罩肯定是摘不得!出于好心,更是源自对你我他生命的尊重,七旬老人好意上前劝说,不料却惨遭郭某某毒手。或许,老人也没想过自己扛过了严重的疫情,却败给了一句好心提醒吧。

这个事件人们不难看出:

一、垃圾人必定常在

“人之初,性本善”,但美好的世界总会充斥着郭某某这类“污浊”,这些人满身戾气,到处倾倒。这样的人其言语行为异于常人。案件中郭某某的行为可谓是近乎疯狂,因一句提醒就对老人大打出手,是对社会的不满?还是疫情期间的抵触心理?心理学专家可能都没法细细剖析。

二、自我保护之必要

大家都读过农夫与蛇故事。故事中的农夫,本想救治那被冻僵的蛇,最后还被蛇反咬一口。根源在于,善良放错了地方。那可是蛇,你有常识都会知道蛇会咬人,可惜,故事中的农夫和老人一样,将这善良的援助之手伸错了方向。更为严重的是,此案件中,我们不难想像两人在发生肢体碰触之前,一定也有言语冲撞,如果老人发现对方出言不逊且有暴力倾向,善良之手马上缩回来,噤声不语,停止与郭某某讲理,不再搭理他,咱怕了你还不成,那样后果可能就会不一样。这就是自我保护之必须,当我们善意满溢时。



壹叶成林


在疫情期看到这样一起因佩戴口罩引发的刑事案件,让人心情格外沉重。我曾在法院作过多年刑事案件审判长,对于该起事件习惯性地站在法律角度去分析。下面我为大家分享一下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和意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

01 事件概况:男子暴打老人

事件发生在北京市东城区的一个超市内,时间是今年3月14日,一男子在排队结账时摘下了口罩,72岁老人段某上前提醒他把口罩戴上,老人本是一番好心,没想到当即引起该名男子的不满,他直接将老人推倒在地,然后用双手猛击老人的头部。最终老人因颅脑损伤,经救治无效于3月20日死亡。郭某某为逃离现场,还打伤了该超市的两名员工,随后被当场抓获。

3月28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为刑满释放人员。

02 郭某某主观恶性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犯罪

检察机关已将案件初步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后续司法机关将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收集的证据对案件性质进一步认定。但不管作何认定,郭某某的行为都属于故意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14条的规定,所谓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郭某某在超市这种公共场合,赤手空拳将好意提醒其戴口罩的老人恼怒殴打,充分说明郭某某主观恶性大,加上暴力犯罪本就是刑法打击的重点,因此等待郭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03 郭某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件发生在疫情期间,且在北京超市这种公共场合,事件的起因又与疫情防护措施戴口罩密切相关,因此,郭某某的行为除了引发社会关注,还必然引起社会公愤,其将受到法律的从严惩处。

另外,现已查明郭某某为刑满释放人员,根据《刑法》第61条的规定,如果本案发生在郭某某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并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还应当对其从重处罚。

因此,本案无论是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郭某某都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04 温馨提示:与有暴力倾向的人打交道时要适时示弱

本案中老人仅仅只是善意提醒,便引发郭某某恼怒殴打,虽然案情还在调查之中,但不难相像两人在发生肢体碰触之前,一定也有言语冲撞,如果老人发现对方出言不逊且有暴力倾向,就马上停止与郭某某讲理,后果可能不会这么严重,这与见义勇为不同。所以通过该案也提醒我们,任何时候都要学会保护自己,特别是在与有暴力倾向的人打交道时更是如此。

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关于这个问题的看法,还望一起评论出来共同讨论这个话题。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平平安安地度过这段漫长的疫情期,开心工作,健康生活。谢谢!


小石侃法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28日发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为刑满释放人员。2020年3月14日15时许,郭某某在北京市东城区一超市内排队结账时摘下口罩,顾客段某某(男,殁年72岁)提醒其应当遵守防疫规定佩戴口罩,引起郭某某的不满,遂将段某某摔倒在地,并用双手击打段的头颈部,致段某某受伤。郭某某在逃离现场过程中,又打伤两名超市员工,后被当场抓获。被害人段某某因颅脑损伤,经救治无效于2020年3月20日死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和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羽化辰暗


郭某的行为实在是可恶、可恨、可悲!!!

当前,全国和全世界都在全力抗疫。郭某却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在公共场合尤其是超市这种人员密集地方随意脱下口罩,素质极其低下,做法十分错误。尤其是当别人好心提醒时,他不仅不反思自己的错误,检点自己的行为,反而残忍的伤害他人,致人受伤,最后死亡。在逃跑过程中再次伤害两人。

郭某的行为,是非常自私的表现。此人平时一定心胸狭隘、狂妄自大,老子天下第一,凡事以自我为中心,自由散漫,我行我素,只顾自己方便,不管他人死活。郭某是全国抗疫的反面教材,与那些可亲可敬的抗疫英雄们形成鲜明的对比。

郭某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说是罪大恶极、罪有应得。他的行为既给全国人民的抗疫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又剥夺了他人的宝贵生命,给受害人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同时也毁了自己的一生,连累了他自己的父母妻儿,必将受到道德的批判和法律的审判。说起来,郭某也是可悲的。

郭某的行为,也再次提醒我们每一个人,做人不能太自私,不能太小气,不能太狂妄,不能太冲动。必须谦虚做人、踏实做事。必须开阔胸襟、与人为善。必须信任政府、支持政府。必须严守法纪、三思后行。只有这样,个人才能平安,家庭才能和睦,社会才会和谐。











小昆明的苹果


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事件。施暴者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顾客顾某在超市等待结帐的队伍里提醒郭某戴口罩,这是在疫情之下,人人都应自觉遵守的防疫抗疫规定。也不知顾某提醒规劝的态度语气怎样,但无论如何,郭某违背社会公德,违反防疫规定在先。郭某因不满顾某的提醒,将顾某摔在地上并暴打其头部以致顾某死亡。估且撇开防疫之需不说,郭某在公共场合因个人情绪而动手打一老人并致人死亡,于法于理,都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不容。当前疫情未除,在公众场合,每个人都应严格遵守防疫抗疫规定,防止交叉感染,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职。郭某只有严惩,才能给死者一个交代,净化社会风气。

我生活在潮州。潮州是个南方城市,少雾霾,冬季也不冷,人们大都无戴口罩的习惯。但在今年席卷全国的新型冠状疫情之下,潮州人也从开始的抗拒戴口罩,到接受,再到自觉佩戴。即使现在疫情等级是低风险,但国际疫情不乐观和输入病例的出现。即使道路上有人无戴口罩,但在商场,菜市场人流密集处,人们都自觉佩戴起来。

疫情之下,自觉遵守防疫法规,不给社会添乱,克制情绪。保护他人,保护自己,安全首位,生命第一。珍爱生命,善待人生。


境由心生71


我看到这条新闻的第一感觉就是愤怒!在国家和人民众志成城抗疫期间,戴口罩是重中之重!现在虽然已经过了高峰期,但是还是不容懈怠!但是总会出现这种令人万夫所指的畜生禽兽,顾客好心提醒其带上口罩,该男子却将其殴打致死,这种行为,无论从道义还是法制上来说,都是罪不可赦!建议严惩!!!


追求上进的王同学


该男子为刑满释放人员,作为一个刑满释放人员,在监狱里面不好好改造,没有好好接受教育,刑满释放后还犯下严重错误,这是社会的悲剧,人性的扭曲。

疫情期间,出门戴口罩是必须的,这是为了保护自己,也是为了保护他人,尤其在公共场合,戴口罩那是必须的。老人家好心提醒该男子,去遭到该男子的毒打致死,连两名上前阻拦的超市工作人员也被打伤,这是何等的悲剧。

希望有关部门能严惩此人,这是社会的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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