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鮮卑是怎樣從狩獵民族走向畜牧民族的?

此文為筆者讀研期間所寫一篇論文的一部分,今日拿出來,一方面算是懷念那段在校的時光,另一方面與大家分享一下筆者當時對拓跋鮮卑的一些看法。請多指教。

拓跋鮮卑是怎樣從狩獵民族走向畜牧民族的?

拓跋鮮卑,源出於東胡,[1]在南遷過程中與匈奴融合,鮮卑為父匈奴為母,方有拓跋姓氏。《魏書·序紀》雲:“昔黃帝有子二十五人,或內列諸華,或外分荒服,昌意少子,受封北土,國有大鮮卑山,因以為號。”託黃帝后裔之名,實屬受中原正統文化影響之結症。1980 年,米文平等在大興安嶺北段東麓甘河上游嘎仙洞內發現拓跋鮮卑先祖歷史遺存,洞壁上有北魏太平真君四年(443年)的刻石祝文。據此,學界普遍認為《序紀》中的大鮮卑山即大興安嶺,而嘎仙洞就是拓跋鮮卑先祖居住的舊墟石室。[2]史料亦記載嘎仙洞時期的拓跋鮮卑是“畜牧遷徙,射獵為業。”[3]“業”者,主要的經濟行為和財產擁有,即言其主要經濟活動為狩獵。在嘎仙洞遺存中,發現大量野生動物的遺骸,如狍、獐、鹿、犴、野豬、土豹、鼠類等[4],有利地證實了這一點。“畜牧遷徙”應該是南遷草原後的生活方式,因為嘎仙洞四周“林海蒼茫,峰巒層疊,古木參天,松樺蔽日”[5],高山深谷的地理條件不利於長途遷徙。當然不排除他們已經有了對牲畜進行小規模放養的能力。

拓跋鮮卑是怎樣從狩獵民族走向畜牧民族的?

嘎仙洞

嘎仙洞時期的拓跋鮮卑還處於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原始氏族公社階段,尚未形成部落,財產由集體所有。至成帝毛時,《魏書·序紀》稱拓跋鮮卑“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威振北方,莫不率服”。 三十六和九十九隻是兩個概化的數字,並不表示實際意義,其時也決不可能達到這樣的實力來“威振北方”。但至宣帝推寅時,他們的勢力可能已經泛及到大興安嶺邊緣,已有能力得知西南方有廣闊的草原。為了尋求更好的生活環境和更大的發展空間,推寅率眾“南遷大澤,方千餘里”[6]。根河流域的拉布達林墓葬則是他們遷徙途中留下的遺存,該墓群殉牲以牛、馬、羊居多,但也可見野豬、狍、鹿等野生動物的蹄骨。[7]說明拉布達林時期的拓跋鮮卑畜牧業已經有了一定的規模,但射獵仍是比較重要生產方式,也表明大鮮卑山仍然在他們的活動範圍之內。在拉布達林駐足不久,他們便遷至大澤,學界一般認為呼倫湖就是大澤。

拓跋鮮卑是怎樣從狩獵民族走向畜牧民族的?

呼倫湖

《後漢書》卷九十《烏桓鮮卑列傳》記載:

和帝永元中,大將軍竇憲遣右校尉耿夔擊破匈奴,北單于逃走,鮮卑因此轉徙據其地。匈奴餘種留者尚有十餘萬落,皆自號鮮卑,鮮卑由此漸盛。

東漢這次出擊,重創北匈奴,鮮卑乘機據有其地,拓跋鮮卑也是乘這次匈奴破敗後出現勢力空缺之機遷至呼倫湖一帶的。“十餘萬落”[8]匈奴自號鮮卑,呼倫湖一帶的匈奴則被拓跋鮮卑接收。這次鮮卑與匈奴的融合雖然還達不到“鮮卑父匈奴母”的程度,但對拓跋鮮卑經濟文化的發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9]通過這次融合,拓跋鮮卑畜牧能力有大幅度提高,受畜牧文化的影響也日益加深。發現於滿洲里市的扎賚諾爾墓群位於呼倫湖北 25 公里左右,是拓跋鮮卑在呼倫湖地區遺存的典型代表。該墓群多殉以牛、馬、羊等家畜的蹄骨和頭骨,而少見野生動物殘骸,不過仍有與大興安嶺密切相關的樺樹皮製品。[10]表明畜牧業成為主要的經濟生活方式,狩獵經濟位居輔助地位,活動範圍仍可到大鮮卑山。喬梁、楊晶通過對從嘎仙洞—拉布達林—扎賚諾爾墓地遺存的分析,認為 “從野生動物所佔比例變化,反映了早期拓跋鮮卑的經濟生產由狩獵向遊牧轉化的軌跡”。[11]

拓跋鮮卑是怎樣從狩獵民族走向畜牧民族的?

話劇:拓跋鮮卑

拓跋鮮卑從嘎仙洞到呼倫湖,與其說是南下,不如說其為一種試探性擴張。這種擴張是很艱鉅的,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從嘎仙洞的最早文化層(戰國初期文化層[12])算起,到漢和帝時遷至大澤,拓跋鮮卑在大鮮卑山徘徊了五六百年時間。呼倫湖期的情況就有所改變,一方面他們通過第一次南遷,嚐到了南遷的甜頭,追求美好生存環境的慾望就更為強烈;另一方面大規模地接觸其他遊牧民族,尤其是匈奴,加速了對外界的進一步瞭解;再一方面,大澤雖“方千餘里”,但畢竟“厥土昏冥沮洳”,限制了拓跋鮮卑的進一步發展。所以在呼倫湖一帶停留不久,宣帝推寅便“謀更南遷”,只因宣帝“未行而崩”[13],方才作罷。

呼倫湖期是拓跋鮮卑歷史上的第一個重要轉折點。在這裡,他們實現了從狩獵到遊牧的經濟模式與文化類型轉換,過上了比以前舒適和文明的生活,真正體會到了畜牧經濟給他們帶來的實際利益。同時,集團內部財富分配出現不均,社會結構也發生了重要轉變。第二推寅宣帝鄰,其先“七分國人”,後立“帝室十姓”,[14]此“十姓”逐漸形成一個特權階層,以軍事首領集團的形式凌駕於公社之上行使權力。

拓跋鮮卑是怎樣從狩獵民族走向畜牧民族的?

話劇《拓跋鮮卑》

拓跋鮮卑在呼倫湖地區生活了百年左右,至宣帝鄰末年,“時有神人言於國人曰:‘此土荒遐,未足以建都邑,宜復徙居。’”[15]此言論可能就出自鄰本人,是對第一推寅南遷意願的延續,將其神化就更能堅定族眾南遷的信念。宣帝命其子詰汾率眾南遷,《魏書·序紀》記:

山高谷深,九難八阻,於是欲止。有神獸,其行似馬,其聲類牛,先行導引,歷年乃出。始居匈奴之故地也。

拓跋鮮卑是怎樣從狩獵民族走向畜牧民族的?

馴鹿

關於“神獸”,學界多認為是馴鹿或馴鹿神化的產物。張金龍認為:“導引拓跋鮮卑部族南遷匈奴故地的所謂‘神獸’,雖然不排除為現實中某一動物形象的可能性,但更可能是一個幾種動物的複合體。從拓跋鮮卑南遷及當時已經走上游牧生活的角度而論,神獸應該就是對拓跋鮮卑部族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的馬和牛的複合體,其主體是馬。所謂老馬識途也。”[16]筆者拙見,從現出土的牌飾來看,鹿較其他動物與鮮卑族的關係顯得更為密切,[17]況且馴鹿素有“叢林之舟”的美稱,在叢林遷徙沒有那種動物比馴鹿更合適。先不管馴鹿是否已經上升到拓跋鮮卑圖騰的地位,拓跋鮮卑對馴鹿的崇拜和敬仰之情是顯而易見的,尚未完全遷出大興安嶺的拓跋鮮卑,牛與馬的作用還不至於使他們轉移這種感情。可以這樣推測,拓跋鮮卑在向匈奴故地遷徙的途中,再次進入大興安嶺南段,[18]這裡山高谷深,林海蒼茫,一時不知所往。而動物“隨水草而徙”的習性給了他們啟發,他們跟隨一種或多種動物的遷徙而走出山谷叢林來到了“匈奴故地”。 這種或幾種動物可能已被拓跋鮮卑所認知,也可能對於他們完全是陌生的。但總之,它們給拓跋鮮卑的歷史進程做出了突出的貢獻。所以,拓跋人很可能將這些動物抽象出來的集合施加於與他們感情最深的馴鹿身上,形成了最初“形似馬,聲類牛”的神獸形象。再經過長時間的神秘化、複雜化、中原化,最後形成了如在土默特左旗討合氣出土的神獸形象——“虎頭、鳥喙、豹身、羊角、雙翼”。[19]果如此,這種利用動物習性的做法表明,經過呼倫湖期的百年磨練,拓跋鮮卑已經有了相當豐富的遊牧遷徙經驗。

拓跋鮮卑是怎樣從狩獵民族走向畜牧民族的?

大興安嶺

“匈奴故地”, 學界的看法還未達成一致。筆者認為是以陰山地區為中心向外泛化的一個廣大區域,拓跋鮮卑南下到何位置算是進入了匈奴故地,史書作者心中應該也沒有一個準確的定位。魏堅認為:“這個匈奴故地,應是今內蒙古陰山以北包括烏蘭察布和錫林郭勒草原在內的廣大地區。”[20]此看法較為準允。詰汾死後,其子神元帝力微統領諸部。力微率諸部遷居長川,盡並沒鹿回部,“諸部大人,悉皆款服,控弦上馬二十餘萬”。[21]其時,由詰汾長子、力微長兄拓跋匹孤統領的一部卻離開陰山繼續向西,進入河隴地區,即後來建立南涼的禿髮鮮卑。周偉洲指出:“拓跋匹孤遷徙的原因,可能大致與吐谷渾遷徙原因相同。因為這種因畜牧經濟的發展而產生的爭奪牧場的鬥爭,往往是使北方遊牧民族遷徙的重要原因。”[22]果如此,則畜牧經濟在拓跋鮮卑整個經濟生活內的重要程度可見一斑。至三部分立,史載:“與晉和好,百姓乂安,財畜富實,控弦騎士四十餘萬。”[23]“控弦四十萬”可能有誇張,但“財畜富實”當為不虛。畜牧經濟的發展,帶來了人口的增加,拓跋鮮卑需要大力的向外擴張才能適應發展的需求。穆帝猗盧借出兵援助西晉幽州都督劉琨擊匈奴劉淵之機,向劉琨索要陘北之地。迫於拓跋鮮卑的勢力,劉琨無奈割出陘北五縣給猗盧,並遷五縣農業民於陘南,猗盧乃徙鮮卑十萬家以充之。至此,拓跋鮮卑得以順利進入代北之地,也是其第一次進入了農業區。當然,此時的拓跋鮮卑對農業還不感興趣,隨著他們的到來,代北之地也變成了畜牧場。

拓跋鮮卑是怎樣從狩獵民族走向畜牧民族的?

陰山牧場

遷居匈奴故地,是拓跋鮮卑歷史上的第二次重大轉折,其勢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所謂“西兼烏孫故地,東吞勿吉以西,控弦上馬將有百萬” 。[24]拓跋鮮卑的畜牧經濟也隨之達到繁盛。史載燕鳳奉詔使前秦,“堅曰:‘彼國人馬,實為多少?’鳳曰:‘控弦之士數十萬,馬百萬匹。’堅曰:‘卿言人眾可爾,說馬太多,是虛辭耳。’鳳曰:‘雲中川自東山至西河二百里,北山至南山百有餘裡,每歲孟秋,馬常大集,略為滿川。以此推之,使人之言,猶當未盡。’”[25]燕鳳的外交辭令確有誇大的成分,但這也是與代國畜牧經濟的繁榮為後盾的。可事出所料,這種繁榮卻在什翼犍晚年被氐族前秦政權的迅速崛起打斷了。什翼犍三十九年(376),前秦大司馬苻洛伐代,“帝時不豫,群臣莫可任者,乃率國人避於陰山之北。高車雜種盡叛,四面寇鈔,不得趨牧。”[26]“堅軍既還,國眾離散。”[27]代國滅亡,部落聯盟分崩離析,給拓跋鮮卑的畜牧經濟帶來了嚴重的破壞。

苻堅在對代國的處理上,《晉書苻堅載記上》有條:

散其部落於漢鄣邊故地,立尉、監行事,官僚領押,課之治業營生,三五取丁,優復三年無稅租。

《南齊書·魏虜傳》亦云:

分其部黨居雲中等四郡,諸部主帥歲終入朝,並得見犍,差稅諸部以給之。

這條史料給了我們這樣幾個信息:一、拓跋代國仍處在部落聯盟階段。二、苻堅對拓跋鮮卑諸部進行了離散分治管理,“分代民為二部,自河以東屬庫仁,自河以西屬衛辰”,[28]以往的大遊牧生產被分割了。三、拓跋諸部落被強制進行經濟生產,至於從事的是農業還是牧業未作說明,但拓跋諸部已成為前秦的納稅人。四、苻堅按“三五取丁”[29]從鮮卑諸部中抽取了一部分青壯年服役,這些人很可能被編入前秦軍隊,成為脫產職業軍人。苻堅的離散政策對拓跋鮮卑已至破敗的畜牧業經濟無疑是雪上加霜。

拓跋鮮卑是怎樣從狩獵民族走向畜牧民族的?

網絡圖片


【參考文獻】

[1]《通典》卷一九六《邊防十二》載:“拓跋氏亦東胡之後,別部鮮卑也。”也可參見[日]白鳥庫吉《東胡民族考·拓跋氏考》,商務印書館,民國二十三年(1934 年)版,第 120-125 頁。

[2] 當今學術界一般認為嘎仙洞即為拓跋鮮卑的發祥地,但還有部分學者持不同看法。如康樂認為,據目前的資料我們頂多只能說嘎仙洞是五世紀的拓跋人所認為的祖先原居地,並不能排除鮮卑起源於西伯利亞的可能。(《導言》,稻鄉出版社,1995 年,第 5 頁)鄭君雷認為,嘎仙洞祝文只能說明早期拓跋鮮卑在這裡生活過,並不能證明是其發源地。(《早期東部鮮卑與早期拓跋鮮卑族源關係概論》,《青果集——吉大考古系建系十週年紀念文集》,知識出版社,1998 年,第 315 頁)

[3]《魏書》卷一《序紀》。

[4] 呼倫貝爾市文物管理站:《鄂倫春自治旗嘎仙洞遺址 1980 年清理簡報》,《內蒙古文物考古文集》(第二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7 年版。

[5] 米文平:《鮮卑石室的發現與初步研究》,《文物》1981 年第 2 期。

[6]《魏書》卷一《序紀》

[7]內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等:《額爾古納右旗拉布達林鮮卑墓發掘簡報》,《內蒙古文物考古文集》(第一輯),中國大百科出版社,1994 年。

[8] 按一落五口計,這十萬餘落匈奴至少有五十萬人。

[9] 拓跋鮮卑實現“鮮卑父胡母”式的融合應該在遷至匈奴故地以後。馬長壽《烏桓與鮮卑》(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 年版,第 228 頁)中指出,拓跋鮮卑由大興安嶺北段遷到呼倫貝爾大澤之時,我們只能稱之為鮮卑,不能稱之為拓跋。只有從大澤西遷以後,鮮卑部落與匈奴部落相混合,拓跋鮮卑才能稱得上是真正意義的拓跋鮮卑。喬梁、楊晶《早期拓跋鮮卑遺存試析》(《內蒙古文物考古》2003 年第 2 期)認為,依現有的考古資料,早期拓跋鮮卑遺存中很少能看到匈奴的影響,而是受到東部鮮卑影響。拓跋鮮卑真正成規模地同匈奴的結合,大概應當在其西遷至匈奴故地之後,但即使在那一階段之後,我們仍難於由拓跋鮮卑的遺存中找到更多的匈奴文化因素。孫危《鮮卑考古學文化研究》(科學出版社,2007 年版,第 116 頁)認為,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的完工墓群和鄂溫克族自治旗伊敏車站墓群代表匈奴分裂後加入鮮卑的匈奴部眾。而其所體現的文化因素可以理解為匈奴的部眾向東(鮮卑分佈地域)遷徙的歷史過程,並在這個過程中受到了拓跋鮮卑的強烈影響。

[10] 內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扎賚諾爾古墓群 1986 年清理發掘報告》,《內蒙古文物考古文集》(第一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4 年。

[11] 喬梁、楊晶:《早期拓跋鮮卑遺存試析》,《內蒙古文物考古》2003 年第 2 期。

[12]呼倫貝爾盟文物管理站:《鄂倫春自治旗嘎仙洞 1980 年清理簡報》,《內蒙古文物考古文集》(第二輯),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7 年。

[13]《魏書》卷一《序紀》。

[14]《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

[15]《魏書》卷一《序紀》。

[16]《北魏政治史》(一),第 37-38 頁。

[17] 滿洲里扎賚諾爾墓出土透雕鏤空三鹿紋牌飾,三鹿呈一排直立,皆作回首狀,鹿角枝杈甚繁,軀體向外凸起。表面鎏金,做工技巧相當成熟;赤峰蘇泗汰墓出土鏤空三鹿牌飾,系用金箔錘制而成,含金量90%以上,四周背面包有銅條。鹿呈一排直立,回首昂頭,體態矯健;二連浩特鹽池墓出土 16 件奔鹿浮雕牌飾,鹿首高昂作前奔狀,有分叉的鹿角,短尾上翹;烏蘭察布三道灣墓出土透雕雙鹿牌飾,雙鹿作對鳴狀佇立,鹿角相連。邊框有印壓飾紋。這四處墓葬分別為呼倫湖期、南遷“匈奴故地”途中、初居“匈奴故地”三個不同時期的遺存,表明鹿紋牌飾伴隨了拓跋鮮卑的整個遷徙旅程。在這些遺存中也發現了馬紋牌飾,但很明顯的一點是,與馬紋牌飾相比,做這些鹿牌需要更高級的材料和更復雜的工序。可參考孫危《鮮卑考古學文化研究》(科學出版社,2007 年)第二章《鮮卑墓葬的考古學研究》。

[18] 張金龍認為:“按大興安嶺南段西側地區有廣大的沼澤地,拓跋鮮卑之所以在南遷途中選擇穿越大興安嶺中段東進然後南下,應該與此有關。呼倫湖地區有沼澤地,雖然面積不大,但拓跋鮮卑在當地生活已強烈感受到“沮洳”的環境所帶來的影響,因此他們在南遷途中務必要躲開沼澤區域。”(《北魏政治史》(一),第 41 頁)

[19] 張景明、王德榮:《從群虎圖巖畫談中國北方草原地區的虎紋裝飾》,《內蒙古文物考古》2001 年第 2期。

[20] 魏堅主編:《內蒙古地區鮮卑墓葬的發現與研究·前言》,科學出版社,2004 年,第ⅸ頁。

[21] 《魏書》卷一《序紀》。呂思勉認為:“案神元帝吞併沒鹿回,部落誠稍大,然謂有二十餘萬,則必誣也。”(《呂思勉讀史札記》丙帙《魏晉南北朝·拓跋魏先世考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年版,第 899頁)

[22] 周偉洲:《南涼與西秦》,陝西人民出版社,1987 年版,第 4 頁。

[23]《魏書》卷一《序紀》。

[24] 《魏書》卷一《序紀》。

[25]《魏書》卷二十四《燕鳳傳》。

[26] 《魏書》卷一《序紀》。

[27]《魏書》卷二《太祖紀》。

[28]《資治通鑑》卷一零四《晉紀》太元元年(376 年)二月條。《魏書·燕鳳傳》載:苻堅欲遷拓跋珪來長安,燕鳳諫曰:“宜分諸部為二,令此兩人(劉衛辰與劉庫仁)統之。兩人素有深仇,其勢莫敢先發。此御邊之良策。”雖然鮮卑遭離散,被分為二部,但由“御邊”二字可知,燕鳳抓住了苻堅以中原王朝自恃的心理,建議用歷代中原王朝對待周邊遊牧民族的策略來管理鮮卑,這樣盡最大可能地保證了鮮卑部落仍活動於舊代國區域內,沒有像其他民族那樣被遷出原居地,從而為十年後代國迅速重建提供了可能。

[29] 《資治通鑑》卷九十七《晉紀》鹹康八年(342 年)十二月條,胡注“三五發卒”言:“三丁發二,五丁發三也。”同書卷一百二十五《宋紀》元嘉二十七年(450 年)七月條,胡注“三五民丁”言:“三五者,三丁發其一,五丁發其二。”張維訓《魏晉南北朝的‘三五取丁’問題》(《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6年第 3 期)一文中指出,“前者係指十六國時的北方後趙的作法,後者則為南朝劉宋的措施,即因時代、地區的不同,三五丁口抽調應徵的比例是不同的,但都稱為‘三五’,可見‘三五取丁’的特點就是戶內丁口按一定比例(具體比例可以不同)抽調服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