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洞庭湖3萬畝溼地成「私人湖泊」,17年不拆!62名公職人員被問責

「焦点」洞庭湖3万亩湿地成“私人湖泊”,17年不拆!62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焦点」洞庭湖3万亩湿地成“私人湖泊”,17年不拆!62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2018年6月15日,沅江市南洞庭湖下塞湖矮圍集中拆除專項整治行動施工現場(無人機拍攝)

被譽為“長江之腎”的洞庭湖,是我國乃至世界範圍內的重要溼地。可今年5月有媒體報道稱,有私營企業主對洞庭湖區下塞湖進行圈湖築圍,形成了面積近3萬畝的“私家湖泊”。

「焦点」洞庭湖3万亩湿地成“私人湖泊”,17年不拆!62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下塞湖,位於東洞庭與南洞庭交匯處,橫跨湖南嶽陽、益陽兩市,是一片被河流沖刷出的巨大湖洲。圖為今年5月無人機拍攝,圍起來的這部分只是3萬畝“私家湖泊”的一角。

事件曝光後,湖南省委採取措施,督促案發地黨委和政府對下塞湖矮圍進行整治,截至6月20日已將矮圍全部清除。最近,經湖南省委研究並報中央紀委批准,決定對湖南省畜牧水產局等25個單位的62名國家公職人員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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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上級的三令五申不堅決、不積極、不到位,少數領導幹部甚至嚴重違紀違法

被譽為“長江之腎”的洞庭湖,是我國乃至世界範圍內的重要溼地。新華社記者5月暗訪發現,位於東洞庭與南洞庭交匯處,橫跨湖南嶽陽、益陽兩市,被河流沖刷出的一片巨大湖洲——下塞湖,自2001年以來被私營企業主逐步改造,圈湖築圍,形成了面積近三萬畝的“私家湖泊”。

從開始建設算起,“夏氏矮圍”已侵佔洞庭湖溼地17年之久。事實上,“夏氏矮圍”早已被各級政府部門下令整改多次。

「焦点」洞庭湖3万亩湿地成“私人湖泊”,17年不拆!62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2014年,這個洞庭湖上的巨型矮圍被湖南省遙感中心通過衛星監測發現。公開報道顯示,這個矮圍呈封閉狀,據水利部門測量,矮圍圍堤周長達17公里,堤高33.5米至35.5米,頂寬8米至15米,底寬約80米。2015年,因其違反防洪法,湖南省水利廳多次要求當地水利部門採取措施。2016年,沅江市出臺《沅江市拆除洞庭湖矮圍網圍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但記者調查發現,整治措施沒有嚴格落實,超級矮圍的破壞性影響依然存在。

問題曝光後,湖南省委高度重視,責成省紀委監委成立專案組進行徹查。

經查,2001年以來,沅江市私營企業主夏順安以生產和銷售蘆葦的名義,先後多次與湘陰縣湖洲管理委員會和沅江市漉湖蘆葦場簽訂合同,在下塞湖開溝挖渠,築圍修路,經營蘆葦;2008年至2011年,夏順安與岳陽市湘陰縣和益陽市的沅江市湖洲管理部門違規續簽長期承包合同,非法圍墾湖洲、河道,擅自修建矮圍,從事非法捕撈養殖、盜採砂石等;尤其是2011年以來,夏順安開始大規模加高、加寬和加固矮圍,並修建3個鋼筋混凝土節制閘,嚴重影響行洪安全,嚴重破壞溼地生態。2014年3月,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通過遙感衛星發現下塞湖非法矮圍後,省委、省政府多次作出部署,開展專項整治。

湖南省委的調查顯示,對湖南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的整治要求,湖南省畜牧水產局、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等省直部門和益陽、岳陽兩地市縣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態度不堅決、行動不積極、履職不到位,少數領導幹部甚至嚴重違紀違法、失職瀆職,為夏順安違法行為提供幫助,致使下塞湖矮圍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整治,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徹查幕後“保護傘”問題,62名國家公職人員被問責

為嚴肅黨紀政紀,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權責一致、抓住關鍵,終身問責、越往後越嚴”的原則,經湖南省委研究並報中央紀委批准,決定對湖南省畜牧水產局等25個單位的62名國家公職人員進行問責。其中:

  • 給予湖南省畜牧水產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唐席珍,省畜牧水產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財高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 給予益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謝壽保,益陽市畜牧水產局黨總支書記、局長黃煥斌,益陽市畜牧水產局黨總支委員、副局長蔡正才,益陽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蔡光輝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 給予沅江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王志強,沅江市畜牧水產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曹水平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時任沅江市漉湖蘆葦場黨委書記李迎輝、肖建宏、場長李毅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 給予岳陽市農委黨組成員、副主任蔣文勝(時任岳陽市畜牧獸醫水產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岳陽市防指辦公室防汛督察專員黃振國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

  • 給予湘陰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蔣世傑,湘陰縣湖洲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龍文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給予湘陰縣人社局正科級幹部劉建球(時任湘陰縣水產局黨委書記、局長)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

  • 給予湖南省農委黨組書記、主任袁延文(時任省畜牧水產局黨組書記、局長),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長沈新平,沅江市委書記陶德保,岳陽市副廳級幹部田自力(2007年3月至2014年1月任湘陰縣委書記),岳陽市副市長黎作鳳(2014年4月至2016年8月任湘陰縣委書記),汪燦(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任湘陰縣委書記),湘陰縣委副書記、縣長李鎮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員的處理按有關程序辦理。

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充當“保護傘”的益陽市委副秘書長鄧宗祥(時任沅江市委書記),益陽市畜牧水產局原局長傅建平,沅江市水利局原局長鬍經緯,沅江市畜牧水產局原局長馮正軍,沅江市漉湖蘆葦場原三任黨委書記王正良、曹文舉、冷世輝,沅江市漉湖蘆葦場原場長蒯建紅,湘陰縣湖洲管理委員會原兩任總經理楊立華、汪介凡,湘陰縣河道砂石綜合執法局南湖站站長鬍浩等11人進行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根據審查調查結果再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以及追究刑事責任。

矮圍全部清除,將舉一反三處理違法違規行為

據介紹,洞庭湖區下塞湖非法矮圍問題曝光後,湖南省委督促對下塞湖矮圍進行整治,截至6月20日已將矮圍全部清除,近3萬畝“私家湖泊”已基本恢復湖洲原貌。

“原來矮圍存在時,到冬天裡面的魚被私人捕撈一空,候鳥都吃不到,不再往這裡飛。希望矮圍拆除後,溼地生態能儘快全面恢復!”洞庭湖知名環保志願者、“護鳥衛士”李劍志說。

南洞庭湖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通過此事為突破口,加快對破壞洞庭湖生態的種種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治。

湖南省委指出,要深入實施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確保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守護好一江碧水。湖南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立足於把問題解決於萌芽狀態。要用好“問責”利器,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不論是否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查處問責。要舉一反三,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阻力再大也要堅決果斷處置,尤其要打破關係網和利益藩籬,打擊背後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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