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對背調解 面對面釋嫌——寬城法院成功調解一起網約車租賃合同糾紛案

滴滴出行、神州專車、首汽約車……近年來,網約車服務行業快速崛起,極大地方便了人們的出行,但隨之而來,因網約車租賃、服務等引發的糾紛也日漸增多。近日,寬城區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租賃網約車造成事故損失的租賃合同糾紛案,經過法官的努力該案成功調解結案,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認可。

背對背調解 面對面釋嫌——寬城法院成功調解一起網約車租賃合同糾紛案

2018年8月,原告長春某汽車租賃公司將車輛租賃給被告矯某用於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2019年3月,矯某在駕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案外人死亡並導致車輛受損嚴重,經交警定責,矯某及案外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擔對等責任。此後,矯某在與案外人家屬達成和解時約定案外人應承擔的車損責任由矯某代為承擔。但是,由於矯某在賠償案外人的賠償款後,無力支付車輛的維修費用,原告遂將矯某訴至法院,要求矯某承擔車輛維修費近7萬並賠償因事故造成車輛不能運營的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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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受理該案後,與雙方進行了多次溝通,瞭解到雙方各有難處:原告方由於事故後未對車輛進行維修導致車輛超期未進行年檢,不僅影響到車輛正常運營,更可能會導致網約車運營手續到期不能續辦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被告方則因賠償案外人損失後欠下較多債務已無力負擔車輛維修費用。面對這種情況,為儘快化解矛盾減少訴累,辦案法官權衡各方利益,決定採用背對背方式分別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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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原告,法官理性分析了被告的經濟狀況,希望其壓縮期待金額,儘快回款維修車輛,及時止損。面對被告,法官指出其不可推卸地負有賠償責任,經濟困難不是推脫的理由,並表示會為其爭取一部分免賠額和還款時間,要求其抓緊籌措賠償款項。經過法官的悉心引導,最終雙方互諒互讓,達成一致,約定被告於5月1日前一次性賠償原告32,000元,已支付的5,000元履約保證金不再歸還被告,此案得以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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