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首宗裝配式建築地塊出爐!裝配式不少於35%

隨著惠州綠色建築工作的快速發展,作為建築工業化的另一項工作重點,裝配式建築工作也逐步破局。

日前,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官網公示了《關於對金山湖JSH-A04-05-01-02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進行調整

的建議及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草案)的公告》,對該宗用地規模近2萬平方米的土地指標進行優化調

整,對該宗地明確提出了裝配式建築配建的要求,這也成為惠州首宗要求裝配式建築配建的土地。

該《公告》內容顯示,編號為金山湖JSH-A04-05-01-02地塊調整後,用地規劃用地性質為 R2(二類居

住用地),用地兼容性為 B(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適建性為租賃住房和商業、商務、娛樂和配套設

施。

具體到地塊信息指標,該宗地計算指標用地面積17557平方米,計容積率建築面積≤52671平方米,其

中其中商業服務業設施建築面積的比例≤10%,配套設施的建築面積≥4500 平方米。容積率≤3.0,建築

密度≤30%(其中住宅建築密度≤22%),綠地率≥35%,機動車停車位配建標準為每 100 平方米計容積

率建築面積≥1 個。

此外,地塊出具的調整後的詳規信息還要求地塊項目配建一個12班的幼兒園,並於項目一同規劃、建

設實施。住宅小區不得建設小區圍牆形成封閉小區,配建商業集中設置,以及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辦

公室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惠府辦[2019]10號)要求執行。

查閱該實施意見內容瞭解到,針對裝配式建築工作實施指引,實施辦法要求自印發實施,全市政府投資

的大中型建築和保障性住房項目、計容積率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公共建築、廠房、研發用

房,以及計容積率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及以上居住建築項目裝配式建築面積佔比則需超過35%。

結合該宗地規劃條件告知書顯示的計容積率建築面積達到52671平方米,這也意味著該宗地步入後續開

發過程中將要有35%以上的計容積率建築面積採用裝配式建築,這也意味著惠州裝配式建築工作在前期

搭建起規劃和理論基礎上,在實施環節正式落槌。

與此同時,依據該《實施意見》要求,惠州今年度的裝配式建築工作目標也已經明晰。到2020年底,

全市實現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達到20%以上,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築面積佔比達到50%

以上,同時還將推動建成不少於3個裝配式建築生產基地,基本形成適應裝配式建築發展的政策和技術

保障體系。

這也意味著,金山湖JSH-A04-05-01-02宗地規劃調整明確裝配式建築開發要求並非個例,裝配式建築

在後續的城市建設進程中將成為新的趨勢,也將切實的推動城市建設品質的提質發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