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30天沒簽勞動合同想辭職老闆不同意怎麼辦?

用戶8774521456811


連勞動合同都沒有籤,雙方都沒有約束,拿了工資直接走人就行,老闆不敢告你,他若告你,五險一金肯定沒有給你交,他不籤合同還違反勞動法,他問題更多。你沒有問題的!


縹緲的我1828


你口說無憑辭職沒有依據,用人單位的老闆未同意你離職是正確的,因此也不能亂給你發放工資。現在你的辦法就是先維權,再依法辭職,才能合理得到工資。一、先維權。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已經違法在先,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承擔法律責任,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二、再依法辭職。勞動者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自己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勞動者繼續上班滿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十里溫柔的小茹


如果老闆不同意你離職,你可以根據勞動法和老闆進行協商處理。第一你可以要求老闆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第二,要求工資按時發放,工資不得低於同行業的工資表準。第三,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給勞動交納各項保險金。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四個小時,要求加班工資另算。第四,用人單位必須給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定期給勞動作體檢。如果老闆同意可以繼續留在哪裡工作。因為按照勞動法,勞動者可以解除後顧之憂。如果實在不想在這家企業幹活,提前給老闆打招呼,找人來接替你的工作,離職時可把你的賬結清。如果老闆不願意給你清工資,就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用戶蕣天瀛人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入職第2個月開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82條!


農村孫哥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入職第2個月開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82條!


在喜緣


30天內為試用期,相互適應,相互選擇,30天內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未籤的按雙陪工資算,這老闆大腦肯定有病。



大美阜寧


那就找勞動局


bao162994184


咬它


513790


找勞動節。


深圳坑梓跑摩小佩佩


再幹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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