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二手車,已經過戶,那買賣合同和轉讓協議還有用嗎?能扔掉嗎?

回不到得最初


不能扔掉,不管買車還是買房,整個交易過程中產生的所有合同、憑證等資料都是保存好。有時候糾紛來了可能那些東西就會成為關鍵證據的。


尹康其律師


建議保留合同和轉讓協議。二手車水較深,車況沒有問題的話,車也過完戶了,可以撕掉,但是如果車況還不確定的話,建議你先保留這些東西,對您有利無害的。


小譚記


過戶後 車子在法律上已經是買方的了。合同已不那麼重要了。合同扔還是不扔,主要看合同裡面寫的內容了,如果合同裡有賣家對車況的承諾,比如質保三個月,非事故車等等,萬一將來有什麼問題,合同還是有用的,所以最好還是不要扔。


Apple王1


不能!


拉斯維加斯陳孝海陰陽師


可以扔掉了


練寺人在廈門


我先給大家分享一下正式的汽車轉讓協議,如下圖是一份我們收購的一輛車籤的買賣合同,這份合同裡我們是買車方也就是乙方。合同裡面包含買賣雙方信息,車輛信息,成交價格,還有就是固定版本中的法律告知提示。下方的備註是在合理的範圍內要求一方或雙方做一些承諾、保證,是具有法律效應的。最後簽字畫押,明確精準時間交割完畢。

首先我站在車商的角度聊聊。如果我們是甲方也就是賣方,會面對兩種客戶,一類是同行,一類是個人用戶。如果面對同行會簡單很多,談好價錢後簽訂合同,我們要做的只是轉移登記收款就行,是真是假,是好是壞全憑自己本事,走不走眼,盈虧自負。而面對客戶的話,客戶會有諸多擔憂疑慮,所以在合同上面會要求諸多備註,也就是要讓我們質保多少萬公里,多長時間,要麼保證沒事故啊等等。這個時候合同需要的保留性就存在了。

迴歸主題,交易完畢後買賣協議還有用嗎?能不能扔?上面我分別講了合同的構成和麵對群體的特殊性。賣方不管是車商還是個人,如果沒有備註承諾,簽字畫押的東西是契約精神是一個證明。如果有對自己有利的保證,能留則留,又不佔多少地方,儘管過完戶,依然有保留的必要性。我們的合同從買到賣,都全部保留完好,預防不時之需,有合同就有法律保障!



駐馬店二手車管家


過戶後 車子在法律上已經是買方的了。合同已不那麼重要了。合同扔還是不扔,主要看合同裡面寫的內容了,如果合同裡有賣家對車況的承諾,比如質保三個月,非事故車等等,萬一將來有什麼問題,合同還是有用的,所以最好還是不要扔。


華北二手卡車


可以扔掉


和她一樣像風像霧


🉐留著,買賣二手車雙方籤協議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現事故有法律效力。


南京萬通趙老師


一定要保留證據,以防萬一出現問題。只要和車相關的,都要留下來,直到車子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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