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国有林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省春季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林区安全稳定,请各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强化防火责任落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落实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应急方案,确保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



各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要根据福建省、南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66号)文件精神的总体要求,落实散葬坟墓祭扫管控措施、责任,确保疫情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做到不聚集、不聚餐、不点烧蜡烛、纸钱和燃放鞭炮。



区应急局、林业局要发挥联防联动作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单等方式,及时发布防火信息,开展防火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大力倡导网上祭扫、延期祭扫、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各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要组织党员、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做好表率,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动员海外乡贤、在外经商、务工等的亲属暂不返乡探亲访友、扫墓祭祖。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民政、宣传、应急管理、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扑火队伍要相对集中,扑火队员的通讯工具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叫的来、用的上、扑的灭。


清明节期间,民政、应急和林业部门要加强假日值班值守和工作情况反馈。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于每日下午4时30分向区森防办报火灾防控情况,电话5823901。


特此通知。


建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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