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以五台山“3·19”森林火灾为戒 严惩违法用火

忻州以五台山“3·19”森林火灾为戒 严惩违法用火

图为忻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吕建军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钱龙)五台山“3·19”森林火灾发生后,忻州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3月30日,忻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吕建军在五台山“3·19”森林火灾案情况通报会上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吕建军表示,五台山“3·19”森林火灾发生后,忻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李俊明、郑连生、朱晓东立即赶赴灭火一线,指挥调度开展灭火救援工作。为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新云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视频调度,了解事故原因、侦查进展,并协调部、省火灾调查专家,对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进行了准确认定。目前,忻州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嫌失火罪的犯罪嫌疑人梁某华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中。

为震慑犯罪,忻州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忻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152起野外使用明火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3月21日,忻州市公安局对外发布《忻州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再次对严重威胁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警示。3月23日上午,忻州市召开森林草原防火新闻发布会,发布《忻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部署全市落实特险期防火工作12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升信息化条件下防火救灾能力。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节,清明节也马上到来,忻州市公安机关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强化各项安保措施落实,严防各类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等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吕建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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