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大学录取了感染爱滋病的大学生或留学生,是保护他们的隐私,还是公开他们的病情?为什么?

骑士3980


第一为了节约国家教育资源,应该劝退他们读大学。因为得了这个病意味着只有几年寿命,学了还来不及做些什么成绩甚至还没毕业就已经丧失独立生活的能力了。第二就算让他们上大学,并且帮他们保密病情,也必须有生活老师重点监控,严防他们谈恋爱,如果谈了很可能会同房或深吻的方式使其他人被传染,同等于杀人!如果他们谈恋爱就必须向其恋人告知其艾滋病情


他们都叫我栋栋哥


大学如果录取了感染艾滋病的大学生或留学生,按照规定肯定是要保护他们的隐私,公开他们病情是不可能的。



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是法律规定的

保护每个人的隐私,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而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在国务院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更有明确的阐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他们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同时,这个条例的第39条规定:

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那些要求公布艾滋病感染者资料的想法,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是要识别他们,侵犯他们的隐私吗?是担心自己所接触、交往的对象,当然主要是指性对象是否艾滋病感染者吗?如果有这样的担心的话,人与人之间就没有信赖的基础了。



隐私除了艾滋病,还包括其他疾病

除了艾滋病,还有其他传染病,我国的法定传染病有30多种,公布了艾滋病,其他传染病患者怎么办?

或者,担心艾滋病的恐艾写本人,就没有其他的传染病吗?倘若别人也这样隔离、疏远你,或者公布你所有的病史资料,你会怎么想?个人隐私,除了艾滋病之外,还包括其他的疾病,比如一些遗传病、精神病等等,难道都要公布出来吗?因为遗传病对下一代可能有害,而精神病可能危害身边的人。

如果人人的信息都公布于天下,那这个世界上还怎么和谐相处?我们很难想象这样的世界:身边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标识:胃肠炎、痔疮、尖锐湿疣、淋病、梅毒、白化病、牛皮癣、外生殖器的一些畸形、癌症、性功能障碍,等等。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隐私可言?

估计如果全部公布这样的信息,人可能就跟动物差不多了,因为人们之间已经没有了信任、没有了美好的存在。公布所有疾病的存在状况,不仅毁灭了自己,可能还会毁灭他人;不但毁灭了身体,还毁灭了纯洁的心灵。



恐艾是一种需要正视的心理疾病

希望公布艾滋病感染者信息的人,可能本身存在着心理问题,需要进一步治疗,包括行为、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这个也不怪他们,因为毕竟这个也是一种疾病。从广义的心理学上来说,他们也是需要关爱的。

人与人之间会不会和谐融洽相处,有时可能并不在于身体的接触,有时候,人们甚至手拉着手,其实心里仍然是很远的。握手后,躲起来洗几十遍手的人都有。其中,最关键的是,他们不能放下内心的包袱,总感觉世界充满着危险,感觉人们对他充满敌意,感觉到处是害人的陷阱。



艾滋病传播知识硬科普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生活、血液和母婴传播,这其中所有的传播方式,其实归根结底都是病毒通过破损的皮肤和黏膜进入,并进而通过血液扩散而感染,所以从本质上来说,还是血液传染病。

那么,这种血液传染病,在我们普通的生活接触中,假如没有伤口的直接接触和摩擦,没有伤口与伤口之间的血液和体液交流。比如,在宿舍里各睡各的床铺、共用马桶、摸同样的门把手、使用同样的衣架、坐同样的凳子、在同一个教室里学习、在同一个食堂里吃饭,等等,这些普通的生活接触,是不会传染的。

那种认为看一眼传染病,就有可能被传染的无知的观点,既往也曾经存在,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很多传染病的理念也在进一步更新。



U=U

艾滋病人通过抗病毒治疗,如果艾滋病毒核酸受到持续抑制,并长期检测不到的情况下,甚至连性生活都不会传染。这是最新在美国著名的《美国医学杂志》上公开发表的、被许多专家共同都支持的观点,也就是u等于u的概念。

U等于u的概念,有许多强有力的研究证据来支持。在这样的患者和健康的性伴侣之间,那些艾滋病感染者病毒核酸(HIVRNA)持续检测不到的感染者,即使和性伴侣发生无保护的性接触,也不会传播艾滋病。大型的严格的对照研究,并没有发现一例被证实可以传播的案例。



向麻风病患者道歉的启示

因为这个事情,突然想近期媒体关注的麻风病的问题,我们那个领国日本的首相,最近他们国家的麻风病人公开道歉。大意是:因为认识的错误,导致麻风病人长期被隔离,而事实上麻风病是完全可以治好的,且普通的接触也并没有传播的风险。

那些无视科学的进步,也无视正能量科学知识宣传的人,是时候抛弃自己脑袋中陈旧、固执的观念了。艾滋病人如果跟你没有特殊的接触,是不会对你造成威胁的,他们可能并不需要你拥抱,但是在同一个太阳下,每个人都有沐浴阳光的权力。



总结

之所以有这种要公开艾滋病人病情信息的想法,是因为有些人内心感觉到受威胁,那是因为自己内心缺乏安全感,这种心理因素的影响,其实也是可怕的。呼吁这个社会,关注一些恐艾人群的心理问题,帮助那些随时担忧可能被伤害的心!


想了解更多有趣而温暖的肝病和感染科医学知识,请关注@龙大夫的肝病课堂!


龙大夫的肝病课堂


我们那个年代有病是不能报考大学的!包括甲肝乙肝!何况艾滋病!具体环境需要安全!


白梧桐


首先学校会安排核查真实情况,如果确认有次传染性疾病会联络其家长,带学生回家治病。如果家长不配合或者学生有异议会上报到教育部门进行处理。正常情况下不会公开学生病情,但涉及严重疾病会在校园内排查,如果情况严重会报警处理,也不会公开信息。


无愧于心追责到底


我认为公开病情是保护了更多的学生。


手机用户50105259168


赶紧修改法律,尽早公开!


司大勇


建议凡是感染了艾滋病毒的人自动放弃学业吧,就算拼命学习你也用不了学来的知识。简直就是浪费钱财,浪费时间,浪费已经不长的生命。还令好好的学校处于艾滋病病毒的危害中。一个不小心不是传播一大群人,就是学校正常学生逃离这危险的学校。

这很正常,比如我如果我孩子的学校里有艾滋病同学的话,我会考虑将我的孩子转学到其他学校。我想大家都一样。学校会保护艾滋病学生为他隐瞒,我们完全不知道哪一个学生是带菌者,孩子与其他同学的交往是正常现象,可其他孩子中有带菌者我们不知道他是谁,万一学生间的玩耍和打架或有亲密接触,谁又知道

到底有没有艾滋病病毒传播出来了。万一已经传播出来了,大家都还不知情,新带菌者已经脱离了学校的掌控后,是不是继续感染学生家庭。后果很严重。

如果学校遇到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求学的话,建议他她在家自学,学校用电脑连线进行远程教学就可以了。如果外国留学生中有带菌者的话强烈要求不接纳。


一睡千世纪


你知道吗,就算是婚检,有一方被查出了艾滋病,医生也不会告诉没病的另一方的。我一直觉得这规定很龟腚,如果那个艾滋病患者铁了心要找个人陪他(她)一起倒霉,那明知结果的医生是不是只能在一旁眼睁睁的看着


yue_600


艾滋病是通过血液传染的一种性病,也是世界上不能完全治愈的传染病之一,所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我国在艾滋病防范工作中非常重视,每年都会加强艾滋病有关的知识宣传,况且学校又是一个人员群体比较密集的地方,对艾滋病的防范更应该重视。如果学校里有艾滋病患者,本人意见最好是学校告知学生xxx患有艾滋病。但是在告知的方法中尽量避免用公布的方式告知,给患者以最起码的尊重。

另外,学校可以与艾滋病患者坦诚交流,让其洁身自好,避免传播途径。其他学生在知道xxx患有艾滋病,应与其保持适当的交往,尤其是破伤类接触,但交谈类或无传播性来往并不妨碍,毕竟患者需要关怀和起码的尊重。


山怪677


如果艾滋需要公开,那病毒性肝炎患者;肺结核患者等所有传染病患者都需要被公开。如果患者是个三观端正,有明确是非观的人,不公开,他也会确保底线,不去伤害他人。如果患者刻意报复社会,公开了,他也会想办法传播疾病。所以大家客观认识这个疾病以及正确对待病人,生活中守住底线,私生活不随便,不滥交才是保护自己,善待他人的办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