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杨长科涉嫌销售假药一案,经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杨长科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科因 眉县 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