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優秀學生評選開始

日前,團市委、市教體局聯合啟動2020年“宿州市三好學生”“宿州市優秀學生幹部”“宿州市先進班集體”評選表彰活動,旨在選樹廣大青少年學生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榜樣。

據瞭解,此次評選表彰的範圍是全市大中專院校(含中師、中技)、中學(含普通中學、職業中學),評選表彰對象為2020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學校的學生和學生班集體。其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鬥爭中表現特別突出的,可優先評選,近3年內獲得過相同市級榮譽的個人、集體不得參評。

按照評選標準要求,市三好學生需要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模範遵守和執行《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以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行為規範,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勞動,德育考核等級優秀;《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到良好等級以上,各科學習成績優秀;曾兩次以上(含兩次)獲得學年度學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團幹部”)稱號,或曾獲得學年度縣區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團幹部”)稱號。

在市優秀學生幹部評定中,評選者要擔任班級和班級以上職務,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在班、團、學生會等組織的活動中起領導和表率作用;自身各科學習成績優良,《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到良好等級以上;曾兩次以上(含兩次)獲得學年度學校“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團幹部”“三好學生”)稱號,或曾獲得學年度縣區級以上“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團幹部”“三好學生”)稱號。

參評市先進班集體的要具有積極上進、樂於助人、是非分明、遵紀守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