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刘玲波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提起公诉

2020年3月25日,钟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刘玲波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提起公诉。

2020年1月20日21时许,被告人刘玲波醉酒后驾驶套牌轿车从贵州省水城县发箐乡往钟山区场坝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巴西路场坝桥洞路段50米处时,被查缉酒驾的民警查获。经六盘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玲波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成份,其中乙醇含量为124.5mg/100m1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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