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專家“會診”民事監督案

“本案不涉及‘先刑後民’問題,合同雙方並沒發生真實的交易行為,屬於虛假借款,應適用民法總則146條有關規定,檢察院的處理意見是合適的……”3月26日,雲南省檢察院邀請5名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就4起民事監督案件進行諮詢論證,參加論證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梁慧星教授就案件發表意見。

  這次諮詢論證的案件是雲南省檢察院第六檢察部辦理的一起虛假訴訟案、兩起合同糾紛案和一起醫療糾紛複查案。檢察人員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現,這4起案件法律關係複雜,在案件定性和法律適用方面存在一些疑難問題。為提高檢察監督的精準性,遂邀請該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進行論證,聽取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

  論證會上,案件承辦人詳細介紹了案件情況,參加論證的梁慧星教授、雲南省冰鑑律師事務所主任陳維鏢等5名專家學者對案件逐一發表了意見。

  “專家們發表的論證意見觀點鮮明、論證充分,對民事訴訟監督案件的審查和辦理具有很強的指導和借鑑意義。”雲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施建邦表示,將充分吸納論證意見指導案件辦理。

  2019年,雲南省檢察院聘任法學、金融、醫學、建築工程、環境資源保護、司法鑑定等領域專家學者74人,組建了“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專家諮詢委員會”,在疑難複雜案件辦理中進行“會診把脈”,幫助解決案件中的專業判斷、法律適用等問題。經過一年多的實踐,“檢察智庫”作用凸顯,雲南檢察機關辦理的一批疑難複雜案件得到了專家學者的專業指導,對提升檢察監督能力起到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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