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日起,任县所有城乡居民遗体实行火葬

县委县政府“两办”印发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推进殡葬事业改革

自10月1日起全县农村群众遗体要开始实行火葬

日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绿色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方案指出,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绿色发展、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实现火化率100%目标。

根据方案,我县要实现三项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在完善提升任城镇现有2处和大屯乡1处公益性公墓基础上,其余8个乡镇(区)各建成1处公益性公墓,2020年4月底开始投入使用。同时,规范公益性公墓使用和管理。

二是大力推进殡葬陋习改革。各乡镇(区)对本辖区内非法丧葬用品和棺木等土葬用品生产加工销售点进行调查摸底、造册登记。2020年4月15日前关停所有棺材工厂、门店。

三是全面提升火化率。自2020年4月15日起,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遗体火化率达到100%;农村党员干部遗体火化率达到100%;2020年10月1日起,全县农村群众开始遗体火化,当年火化率达到90%以上(不包含按规定允许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

同时,《方案》还对公益性公墓建设、使用及管理,散埋乱葬及老旧墓地治理提升,推行惠葬工作,强化殡葬服务车辆和人员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编 辑 | 仕颖 建飞 莉娟

编 审|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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