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公告

邵东市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公告

各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邵阳市政府谭学军、李华和副市长明确指令,依据《邵东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包括:早教中心、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二、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务必于2020年4月28日至5月28日到所辖地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业务校长处自行申报。申报内容包含举办者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机构名称、机构详细地址、办学内容、办学规模、招生对象。

三、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中心学校将已审批的和未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一并纳入管理。指导、督促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依法依规取得办学许可。

四、由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中心学校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于2020年6月17日起对辖区内的民办教育机构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拆牌。

五、邵东市教育局将取得办学许可(白名单)和未取得办学许可(黑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建议家长选择合法的安全校外培训机构,确保学生安全。

六、疫情防控尚未结束,在未接到上级教育部门允许开展培训通知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违者,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论处。

特此公告。

附:举报电话:

0739-2721321(教育局办公室)

0739-2728768(教育局民办教育股)

0739-2883613(宋家塘中心学校)

0739-2628255(大禾塘中心学校)

13975957632(两市塘中心学校)

邵东市清理整顿民办教育机构非法办学专项行动办公室2020年3月30日

附1:湖南省培训机构办学“十个严禁”

1.严禁无证无照办学。

2.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办学。

3.严禁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

4.严禁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任职。

5.严禁违规进行招生宣传。

6.严禁超范围开展培训业务。

7.严禁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和“强化应试”培训。

8.严禁组织学科类等级考试和竞赛。

9.严禁违规收费。

10.严禁擅自变更办学地址。

附2:校外培训机构整治问答

问:邵东市现有多少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

答:各位家长,学生可以通过邵东市人民政府政务网站查询,邵东市现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193所。

问:选择非法校外培训机构有哪些害处?

答:非法校外培训机构是指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这些机构“三防建设”安全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学生安全没有保障。第二,这些机构的举办者信息不透明,教师信息也不透明,培训质量无法保障,同时,存在收钱走人的风险,学生家长的利益无法保障。第三,这些机构的招生广告、办学内容没有通过教育部门的备案认定,存在欺诈风险,损害学生及家长的利益。

问:如何选择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就读?

答:一看办学许可证,看校外培训机构名称是否与办学许可证上的相符;二看工商管理登记证;三看教师公示栏及服务承诺;四看“三防”建设是否到位;门卫是否有保安证?是否与安保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是否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及一键式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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