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18年城区公办初中七年级新生摇号录取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规范阳光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取信于民,促进教育公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摇号录取基本情况
1.参与摇号人数、摇号中签人数、中签率
<table><tbody>学校名称
参与摇号人数
摇号中签人数
城区一中
162
41
城区三中
302
261
城区四中
624
115
2.各学校参与摇号的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纳入城区小六分流且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在籍在册的学生;第一志愿填报该校且未被录取的无房无户类生源。
二、摇号录取原则
(一)程序规范。规范摇号录取工作程序,全面实行阳光规范操作,确保派位摇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中心学校统一组织摇号,学校具体执行。
(二)全程监督。邀请县纪委派驻组、县教育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媒体记者等人员到现场参与监督摇号录取全过程。
(三)权威公证。邀请县公证处对派位和摇号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保派位摇号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四)全程摄像。对摇号全过程摄影摄像,并保存影像资料。
三、摇号录取地点及参与人员
(一)摇号录取地点:城区各中心学校安排。
(二)现场参与人员
1. 操作人员:聘请懂电子计算机技术或具有摇号录取经验的人员具体实施。
2.监督人员:邀请县公证处公证员、县纪委县监委领导、县教育局领导、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媒体记者等相关人员代表参与。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摇号录取学生名单
中心学校对符合参加摇号录取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上报教育局筛选确定,然后再移交给各中心学校。
(二)摇号录取办法
中心学校组织各招生学校具体实施,县纪委县监委、县教育局派人监督,县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公证,诚邀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全程摄影。
(三)摇号录取程序
1.检测摇号软件。摇号前,输入一组非本次摇号录取对象名单进行摇号,公正人员对摇号软件进行现场检测。
2.开始摇号。将参加摇号录取的学生名单输入摇号系统,进行现场摇号录取。由公证处负责人审核摇号对象,发出摇号指令。
3.锁定摇号结果并一式四份存档。
4.公示结果。对摇中的结果进行公示。
(四)现场摇号相关要求:
①摇号按键由操作人员操作,摇出中签学生名单。
②对摇号结果现场打印,并由现场人员签字、盖章。
③摇号完毕后,由公证员确认摇号结果并宣读公证词。
④摇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因素或电脑故障,已摇出的结果无效,待恢复正常后继续摇号。
五、摇号工作安排
1.8月20日下午,在各中心学校设定的地点对参加摇号录取的学生分校进行摇号录取。摇号结束后,打印中签学生名单,一式四份,并由公证员进行公证。
2.8月21日,公示摇号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县教育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摇号录取结果(摇中的学生名单)。
六、保障措施
1.广泛宣传。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除社会疑虑,确保派位摇号工作平稳进行。
2.精心部署。中心学校及相关学校要各负其责,认真审查学生材料,规范操作程序,阳光操作运行。
3.加强监督。加强派位摇号操作全过程监督,切实增加操作透明度,在县纪委县监委的监督下操作,并由公证部门对摇号过程进行公证,确保派位摇号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4.严肃纪律。参与电脑派位摇号的各类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禁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一经举报查实,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严禁买卖或赠与学位。严禁摇号中签者将自己的学位买卖或赠与他人,凡摇号中签者放弃学位,该学位自动空缺,不替补,不安排。
邵东县教育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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