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县检察院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整治制销高仿人民币冥币违法行为

3月30日,大厂县检察院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大厂县支行、社会事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对冥币滥用人民币图样现象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大厂县检察院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整治制销高仿人民币冥币违法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商家还存在销售高度模仿人民币、滥用人民图样的冥币现象,使用人民币图样制作的冥币与现行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币样式和曾经流通的第三套、第四套人民币极为相似,此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还破坏了人民币管理秩序的严肃性,严重损害了人民币的权威。

大厂县检察院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整治制销高仿人民币冥币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对销售印有人民币图样的冥币当场查扣,对商家进行了处罚教育。联合检查组还向店主和群众讲解法规政策,对非法销售使用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违法性进行宣传,倡导文明祭祀。最后,大厂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销售使用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严肃查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人民币作为国家“名片”的信誉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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