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裕盈純債3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申購、贖回 業務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辦理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本基金在開放期間,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在封閉期內,本基金不辦理申購、贖回業務,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後,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公告。

(2)開放期及業務辦理時間

除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基金每個封閉期結束之後第一個工作日起(含該日)進入開放期,開放期的期限為自封閉期結束之日後第一個工作日起(含該日)1至20個工作日,具體期間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閉期結束前公告說明。

本基金的第八個封閉期為自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6日止。本基金第八次辦理申購與贖回業務的開放期為2020年4月7日,共1個工作日。開放期內,本基金採取開放運作模式,投資人可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開放期未贖回的份額將自動轉入下一個封閉期。自2020年4月8日起,本基金將進入下一個封閉期,封閉期內本基金不辦理申購與贖回業務。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的份額或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可達到或者超過50%,本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公開銷售。

如在開放期內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或需依據《基金合同》暫停申購與贖回業務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合理調整申購或贖回業務的辦理期間並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響因素消除之日下一個工作日起,繼續計算該開放期時間。

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後,基金管理人應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換。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轉換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但若投資人在開放期最後一日業務辦理時間結束之後提出申購、贖回或者轉換申請的,視為無效申請。

3日常申購業務

3.1申購金額限制

投資人首次申購基金份額的最低金額為10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最低金額為10元(含申購費)。詳情請見當地銷售機構公告。

3.2申購費率

投資者可以多次申購本基金,申購費率按每筆申購申請單獨計算。

本基金基金份額採用前端收費模式收取基金申購費用。投資者的申購費用如下:

表2:本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

本基金的申購費用由投資人承擔,主要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

3.3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1)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市場情況,調整申購金額等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範圍內調整申購費率或收費方式。費率或收費方式如發生變更,基金管理人應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贖回業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每個交易賬戶最低持有基金份額餘額為10份,若某筆贖回導致單個交易賬戶的基金份額餘額少於10份時,餘額部分基金份額必須一同贖回。

4.2贖回費率

表3:本基金的贖回費率

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贖回費總額的100%計入基金財產。

4.3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1)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市場情況,調整贖回金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最遲在調整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範圍內調整贖回費率或收費方式。費率或收費方式如發生變更,基金管理人應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銷售機構

5.1.直銷機構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機構(含直銷中心及直銷網上交易)。

投資者如需辦理直銷網上交易,可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bosera.com參閱《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業務規則》、《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業務規則》辦理相關開戶、申購和贖回等業務。

5.2場外非直銷機構

6基金份額淨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後,在基金封閉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至少每週公告一次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淨值。

《基金合同》生效後,在基金開放期內,每個開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應通過網站、基金份額銷售網點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個市場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和基金份額淨值。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前款規定的市場交易日的次日,將基金資產淨值、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登載在指定媒介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公告僅對博時裕盈純債3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第八次辦理申購、贖回業務等相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可於本基金管理人網站或相關銷售機構查閱本基金相關法律文件及資料。本公告的解釋權歸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以定期開放方式運作,本基金每個封閉期結束之後第一個工作日起進入開放期,開放期的期限為自封閉期結束之日後第一個工作日起(含該日)一至二十個工作日,具體期間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閉期結束前公告說明。開放期內,本基金採取開放運作模式,投資人可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開放期未贖回的份額將自動轉入下一個封閉期。如在開放期內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或需依據《基金合同》暫停申購與贖回業務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合理調整申購或贖回業務的辦理期間並予以公告。

(3)2020年4月7日為本基金的第八個開放期,即在開放期內接受辦理本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業務,2020年4月7日15:00以後暫停接受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贖回業務。直至下一個開放期。屆時將不再另行公告。

(4)風險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諾誠實信用地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敬請投資人認真閱讀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並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特此公告。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