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2019年巡察发现问题1118个,移交问题线索53件

2019年,大理市委认真履行巡察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年开展三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118个,移交问题线索53件,挽回经济损失149.6万元。

以制度建设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坚持每轮组织巡察组向领导小组汇报巡察中期情况和最终巡察情况,领导小组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报告巡察情况,研究审议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市委对巡察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2019年召开4次市委常委会、3次书记专题会、6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巡察工作。出台巡察办“三定规定”、《关于贯彻落实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级相关部门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严格落实重要事项报告报备制度,主动接受上级巡察机构的领导和指导。

以上下联动推动巡察质效更高。紧跟中央和省州党委步伐,制定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确保市委巡察工作紧跟上级巡视巡察要求,科学有效推进,2019年共对29个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3个乡镇和10个市级主责部门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4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对16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118个,移交问题线索53件。给予谈话提醒10人,书面检查3人,批评教育2人,诫勉谈话5人,立案审查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其中开除党籍、责令辞职1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人,挽回经济损失149.6万元。

以模式创新发挥巡察“探照灯”作用。持续深化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把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与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密结合,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142个,问题线索11件。深入开展对村巡察,对142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认真梳理村级党组织突出问题,对经济体量大、问题反映集中、贫困程度深的重点村优先安排巡察,出台大理市委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方案。市委第十轮巡察对16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335个,线索13件。创新开展河长制机动巡察,采取“1+N”的方式,以巡察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河长办)落实河长制情况为主,辐射到全市13个乡(镇、办事处)、34个市级部门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了解。发现突出问题15个,移交问题线索2件。

以强化整改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列出细化整改措施,认真按照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向市级分管领导通报问题、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巡察组跟踪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日常督查等方式,形成整改合力,2019年被巡察单位共建立完善制度312项。将巡视巡察整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将巡察发现班子不团结等问题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为市委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提供第一手可靠材料。加大巡察问题通报力度,2次发文通报巡察发现问题,强化各级党组织“已巡再改、未巡先改”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压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以规范管理推动巡察队伍建设。实行巡察机构干部工作责任制,整合巡察组力量,推动巡察机构高效运转。建立由27名特邀巡察咨询员组成的巡察工作智库,为巡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建立巡察机构自主学习培训制度,2019年开展自主培训5次,组织召开巡察机构沟通交流会1次,组织巡察专职人员和巡察人才库人员参加州委巡察工作业务培训会1次,组织巡前业务培训3次,收集编印发放巡察业务学习资料5册,选派专职巡察干部3人到州委巡察机构跟班学习。严格监督管理干部,严明纪律要求,严守工作规则,切实维护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黑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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