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在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哪些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四)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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