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代表建议,政府出台疫情支持政策时,要将社会组织也纳入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疫情发生后,继有人大代表建议将律所纳入深圳优惠扶持政策之后,深圳市人大代表胡桂梁也建议深圳在出台相关应对疫情的支持性政策时,要将社会组织纳入其中统盘考虑。深圳共有社会组织1.3万余家,深圳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共14万余人。

社会组织也受到影响

自新型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相关工作措施。但经过调查了解,目前出台的绝大多数支持性政策和措施,几乎都是针对“企业”,而对于“社会组织”这一类同样履行稳岗、就业、纳税义务,同样受到疫情影响生存艰难组织形态,却基本不在相关支持政策支持的范围内,不能享有与企业同等的政策支持。

据悉,深圳共有社会组织13,054家,深圳社会组织从业从业人员共146,258人,其中专职人员(即全职就业人员)共118,770人。据测算,2018年统计社会组织的总资产为426.56亿元,全市社会组织劳动者报酬总计为66.68亿元,地区生产总值贡献值为116.61亿元,占2018年深圳地区生产总值的0.48%,占深圳第三产业增加值的0.82%。

受本次疫情影响,深圳许多行业和组织都受到影响,包括各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自我运营发展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一是政府购买服务,二是企业和公众筹款,三是社会服务产品研发与销售。

复工复产能政策也适用于社会组织

就现阶段而言,因社会组织主要是做“人”的工作,需要高频与人打交道,绝大多数工作都是要在现场开展,受疫情影响,原来的项目服务、调研、培训、活动、评估等均无法正常进行。这些因素,都势必直接导致各类社会组织的收入直线下降。

疫情发生后,深圳各级党委和政府出台不少扶持措施,但社会组织并不纳入其列。为此,市人大代表胡桂梁建议,深圳在出台相关应对疫情的支持性政策时,要将社会组织纳入其中统盘考虑,让社会组织获得与企业类同的“公平待遇”。

胡桂梁还建议,深圳《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中的有关“持续做好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达产”、“多措并举挖掘消费潜力”、“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等政策措施,在执行层面,明确同样适用于社会组织。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在所出台和执行相关扶持政策中,研究给予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类似《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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