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消毒原液裡兌自來水

大連開發區:三人因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獲刑


  本報訊(記者楊茜淳)全民抗疫期間,個別不法商販擾亂市場經營秩序,在消毒液原液中勾兌自來水,分裝後對外銷售牟利。近日,經遼寧省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涉疫犯罪案件宣判,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有期徒刑七個月,各並處罰金4萬元;判處被告人李某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今年2月初,王某甲發現市面銷售的消毒液供不應求,便夥同王某乙、李某一起,在某品牌大桶消毒液中加入自來水,再灌裝成小桶貼標後對外出售牟利。僅一週時間,3人共製造達不到消毒標準的偽劣消毒液3100餘桶,其中2600桶已分別銷往批發市場、舊貨市場等,銷售偽劣產品金額共計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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