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吕梁市人大关于严禁清明期间野外祭祀用火的决定》宣传执法周启动仪式

石楼:《吕梁市人大关于严禁清明期间野外祭祀用火的决定》宣传执法周启动仪式


  3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工会六楼多媒体会议室组织举行宣传贯彻《吕梁市人大关于严禁清明期间野外用火的决定》宣传执法周启动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文军,副主任杨东明、张志栋、宋小泉,政府副县长陈建林、人大各工委、各乡镇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以及县政府办、公安、林业、应急、消防、宣传、司法等部门负责人,驻县省、市人大代表共5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县人大副主任张志栋主持启动仪式。

  仪式上,杨东明宣读了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清明期间野外祭祀用火的决定》,政府副县长陈建林对落实《决定》、进一步做好清明防火工作进行了再动员。


石楼:《吕梁市人大关于严禁清明期间野外祭祀用火的决定》宣传执法周启动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田文军


石楼:《吕梁市人大关于严禁清明期间野外祭祀用火的决定》宣传执法周启动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东明


石楼:《吕梁市人大关于严禁清明期间野外祭祀用火的决定》宣传执法周启动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志栋


石楼:《吕梁市人大关于严禁清明期间野外祭祀用火的决定》宣传执法周启动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宋小泉


石楼:《吕梁市人大关于严禁清明期间野外祭祀用火的决定》宣传执法周启动仪式

政府副县长 陈建林


  田文军就宣传贯彻市人大《决定》开展执法检察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强调指出:

  一是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要把灾害防控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

  二是要立即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对《决定》的宣传贯彻。要求从明天开始,利用一周时间,组织进行对《市人大严禁清明期间野外祭祀用火决定》的宣传。宣传、林业、应急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展开宣传《决定》工作;融媒体中心要制作专题宣传广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乡村两级主干,组织护林专职队伍,通过召开会议、培训、防疫设卡点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使《决定》家喻户晓。

  三是要积极落实管控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乡镇要全力加强森林防火及清明祭祀活动的巡逻、巡查和监控。要落实全区域包片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对参加祭祀的未成年人和其他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管。公安、应急、林草、消防等有关执法单位应当依托信息化监测预警平台,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处置火情火警,对野外祭祀用火发现一起,坚决依法查处一起。

  四是要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工委将组织3个执法检查组联合应急、公安、林业等部门展开综合检查。

  五是要倡导文明祭祀,从源头上严防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乡镇要有效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积极倡导开展文明祭祀活动,通过种植纪念树、敬献鲜花、网上祭祀等多种多样的方式追思亲人,有效推动全县人民群众提高公众安全防火意识,严防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要积极落实《决定》精神,真正把市人大的《决定》贯彻好,落实好,确保我县清明期间文明祭祀,平安度假期,安全无事故。

微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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