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報“3·17”“3·19”森林火災案查處情況

3月17日和19日,晉中榆社縣和五臺山景區先後發生森林火災。火災發生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靠前指揮組織滅火救援,國家應急管理部及內蒙古、吉林、甘肅等省多支專業救援力量鼎力支援,經過奮力撲救兩場火災全部撲滅,均未造成人員傷亡。省公安廳第一時間組織省、市、縣公安機關對火災原因進行調查,目前情況已查明。

我省通報“3·17”“3·19”森林火災案查處情況

昨天(3月30日)下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通報了這兩場森林火災案的查處情況。據介紹,兩場火災均因人為過失而引發,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榆社“3·17”森林火災,起火時間為2020年3月17日上午11時許,起火點位於榆社縣焦紅寺村沙皮則地段,起火原因系犯罪嫌疑人楊某斌燃放“雙響炮”時不慎引燃周邊枯草,由於風力太大撲救不及,迅速蔓延成災。犯罪嫌疑人楊某斌因過失引發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已涉嫌失火罪,於3月22日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我省通報“3·17”“3·19”森林火災案查處情況

五臺山風景區“3·19”森林火災,起火時間在2020年3月19日17時29分至17時51分之間,起火部位為佛母洞錦繡索道停車場西北角水泥平臺上方山坡馬道處,起火原因為犯罪嫌疑人梁某華私拉電線,帶電多股鋁導線斷口處漏電,持續產生熱量進而引燃周圍可燃物,導致蔓延發生火災。犯罪嫌疑人梁某華因過失引發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已涉嫌失火罪,於3月25日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我省通報“3·17”“3·19”森林火災案查處情況

省公安廳副廳長 張立剛

火災是森林最危險的敵人。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嚴正提示:嚴禁帶火種進入林地林區,嚴禁燒荒,嚴禁在林地林區野外用火、非法用電,嚴禁司機、乘客把帶明火的菸頭拋扔沿途路邊,堅決杜絕和避免一切火災火險隱患。對違法用火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對其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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