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身份”騙取53萬餘元,獲刑6年!

近日

赤水法院審結一起

利用自己幫助別人質押車輛價格評估的身份

騙取他人錢財的案件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

何某利用自己幫助他人

負責質押車輛價格評估的身份

先後編造13人需要質押車輛信息

多次騙取“質押權人”53.53萬元


男子利用“身份”騙取53萬餘元,獲刑6年!


法院審理認為

何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虛構質押車輛信息

騙取他人財物共計53.53萬元

數額特別巨大

其行為已觸犯相關法律規定

構成詐騙罪

應追究刑事責任,結合自首情節

依法判處何某有期徒刑六年

並處罰金1萬元

並責令其退賠35.53萬元(已退18萬元)

(本文涉及金額均為人民幣計價)


男子利用“身份”騙取53萬餘元,獲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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