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IPO:业绩单薄 债台高筑 临时建筑物未取权属证书存行政处罚风险

报告期内,海昌新材来自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超80%;流动负债占比超95%;部分临时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存行政处罚风险;获税收优惠占净利润比例较高,营业利润较为平庸。

日前,证监会发布消息称,将于4月2日对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昌新材”)上会事宜进行审批。据悉,海昌新材本次拟在创业板上市,拟募集金额2.53亿元,分别用于新建4,000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海昌新材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专注于粉末冶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向电动工具、汽车、办公设备、家电等领域的客户批量生产销售定制化的粉末冶金零部件。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光荣、徐晓玉夫妇。

据了解,本次发行前周徐二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 57.33%、16.67%,为公司前两大股东;另外,周徐二人还通过海昌协力(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之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10%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海昌新材503.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38%,合计持有公司82.38%股份。

获税收优惠占净利润比较高

目前,海昌新材已发展成为国内重要的粉末冶金零部件生产企业之一。报告期内(2016-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收分别为 1.14亿元、1.45亿元、1.68亿元、0.88亿元;对应的实现净利润分别为0.35亿元、0.38亿元、0.46亿元、0.29亿元;业绩维持稳定增长。

海昌新材IPO:业绩单薄 债台高筑 临时建筑物未取权属证书存行政处罚风险

但由于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收减免政策;除去减免的所得税优惠额度,公司业绩并不是很靓眼。2016-2019年1-6月,公司由所得税率带来的所得税优惠额分别为394.54 万元、441.56 万元、520.68 万元、325.93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比重分别为11.40%、11.69%、11.31%、11.28%。

招股书显示,公司粉末冶金零部件应用广泛,主要用于汽车、办公、家电、电动工具等领域。其中,汽车制造行业是结构粉末冶金零件的主要市场,用量占比超过70%。然而公司的营收主要来自电动工具零部件。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电动工具零部件的占比分别为91.77%、91.91%、87.21%、92.03%;来自汽车零部件的收入占比不到10%。业务集中且单一化。

海昌新材IPO:业绩单薄 债台高筑 临时建筑物未取权属证书存行政处罚风险

对此,海昌新材表示公司正在积极拓展汽车、办公、家电零部件等下游市场。但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是,如果下游电动工具行业的景气度下滑,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36%、46.51%、42.29%、42.01%,存在波动。

营收依赖第一大客户 流动负债高达90%

招股书显示,2016-2019年 1-6 月公司向前五大客户(按合并口径统计)的销售额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 85.11%、88.86%、87.72%、84.05%,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中来自第一大客户美国史丹利百得集团(Stanley Black&Decker)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51.38%、53.18%、55.70%、57.19%。可以看到,公司产品外销比例较高。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外销销售分别为7,288.62 万元、9,634.95 万元、10,944.42 万元、5,926.68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超60%。然而美元贬值、人民币升值都将会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从而导致发行人财务费用增加。与此同时,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也会造成影响。

海昌新材IPO:业绩单薄 债台高筑 临时建筑物未取权属证书存行政处罚风险

另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032.74 万元、3,321.20 万元、3,849.81万元、4,433.36 万元,负债规模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17%、97.33%、98.66%、98.92%。与此同时,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相比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较高。并且,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保持的高位,很难不去担忧公司在短期内遭受的偿债压力。

海昌新材IPO:业绩单薄 债台高筑 临时建筑物未取权属证书存行政处罚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公司将生产环节中部分工艺简单、附加值不高、劳动力密集型的机械加工工序外包给第三方厂商生产加工。招股书显示,2016-2019 年1-6 月,发行人外协金额分别为 857.32 万元、1,045.18 万元、1,116.40 万元、740.57万元,占当期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13.15%、13.51%、11.46%、12.29%。尽管公司在外协加工方面已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筛选及质量控制制度,但仍可能存在因外协加工品质、交货期等问题,导致公司最终产品品质降低、交货延误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部分临时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海昌新材仅发生一起重大资产重组事件,为2015年5月收购扬州美特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据悉,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玩具、服装、家用纺织制品、休闲旅游用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从事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海昌新材完成收购后将其改名为扬州美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下称“美特粉末”),成为旗下全资子公司。

然而,对于公司收购的这家外商独资企业,关于“无偿划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海昌新材至今未做详细说明。

据招股书,2015年 5 月 23 日,海昌有限(公司前身)以 315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了美特粉末唯一股东范云奇持有的120.002 万美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100%)。同日,姜晓琴代范云奇与海昌有限签署了《股权交割证明》。

但自收购美特粉末,该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仅通过向发行人出租土地和厂房取得租金收入。两年后,海昌新材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将美特粉末拥有的国有建设用土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无偿划转至海昌新材。

海昌新材IPO:业绩单薄 债台高筑 临时建筑物未取权属证书存行政处罚风险

上述不动产用地为美特粉末2006年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并于 2015 年前全部建设完成现有厂房。美特粉末于 2017 年办理产权证书,证书编号为苏(2017)扬州市不动产权第 0090743 号,同年9月,美特粉末将该项土地及房产全部无偿划转至海昌新材,并新办不动产产权证书编号为苏(2017)扬州市不动产权第 0126225 号,证书记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 20,655.20 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房屋建筑面积为 10,276.56 平方米,权利性质为自建房。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部分临时建筑物尚未取得相应的权属证书,这些建筑物主要用作临时仓储、零星加工及生活辅助用房,均非公司核心生产经营设施,截至 2019 年 6 月末,这些临时建筑物占现有厂房面积的 9.37%,账面净值占房屋建筑物总额的 2.15%。上述建筑物均建设在依法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上,目前尚未取得权属证书,存在被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罚款等处罚的风险。

海昌新材IPO:业绩单薄 债台高筑 临时建筑物未取权属证书存行政处罚风险

对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公司控股股东周光荣、实际控制人周光荣、徐晓玉夫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因海昌新材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被限期拆除或受到行政处罚等而给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的,由周光荣、徐晓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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