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一男子烧荒过失引发火灾被行政处罚

2020年2月23日13时许,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金川西村6社金河饮水管道管理站旁树林发生火灾,辖区骊靬消防站接到报警后迅速到场处置。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1750平方米,经统计火灾损失为62100元。

甘肃省永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火灾调查人员根据现场勘验、视频监控及调查询问情况,认定起火原因为:一王姓男子烧荒过失引发火灾。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经大队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共同办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王某某作出罚款五百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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