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法院:强制拘传促执行

  近日,蒙城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拘传措施,被执行人李某当场履行了部分欠款,随后双方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蒙城法院:强制拘传促执行

  2014年12月,李某、王某以做生意为由,向刘某借款20000元,后又借款55000元。刘某多次催要两笔欠款,李某、王某拒不偿还,他将两人起诉至法院。

  判决生效后,李某、王某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7年2月,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房产、车辆等进行精确查询,但当时两被执行人名下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两被执行人也不露面,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不过,法院并未放弃该案件的执行。在查询到李某偷偷购入一辆轿车后,执行干警将车辆查封。

  今年3月27日,申请人刘某向执行干警提供了被执行人行踪线索,“执行110”出警后将李某拘传到法院。执行干警告诉李某,如若还不履行义务,等待他的将是拘留和罚款。此时,李某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愿意履行。

  经过执行干警的调解,李某当场履行5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