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位293萬元!榆陽執行—繁簡分流+集約化,效果好

“公正執法、為民排憂、高效執行” 、“沒想到疫情期間竟然能這麼快執行回來”,3月24日,榆陽法院執行局收到兩面錦旗,案件申請人對該院疫情期間高效執行表示滿意和感謝。

五起系列案快速執結,簡案執行“短平快”

3月16日,五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系列案件快速執結,執行到位標的額25萬元。

原告榆林市某物業公司分別訴被告張某、劉某等五人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榆陽法院分別判決該五被告向物業公司支付物業費共計25萬元,但案件生效後,五被告一直以物業公司服務不合格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榆陽法院執行局根據案件類型決定將該系列案分配至速執組集中執行。3月12日,執行人員拿到案件後詳細瞭解案情,迅速通過電話分別與五名被執行人多次溝通,從法理情理角度勸解他們主動履行法律義務,並告知他們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文書將會被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拘留,甚至會構成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等法律後果。通過耐心勸解,詳細釋法,張某、劉某等五被執行人認識到了錯誤,並於3月16日主動交清了所欠的25萬元物業費。申請人領取案款後,對該院高效執行誇好稱讚。

三起關聯案成功執結,繁案執行“精準穩”

3月24日,三起金融借款糾紛關聯案成功執結,執行到位標的額268.2萬元。

2016年,原告王某某與被告李某芳、李某紅因民間借貸糾紛訴至榆陽法院,本金17萬元及利息。案件進入到執行階段,執行法官通過線上查控、線下查詢等多種途徑查到二被告在西安市曲江區有一套房產,因二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法院遂對該房產查封並啟動網絡司法拍賣程序,最終以310萬元的價格拍賣成交。但由於該套房屋有按揭貸款,被申請執行,便優先向銀行償還貸款119.7萬元。同時,通過集約管理平臺檢索到與被執行人有經濟糾紛的另一個案件也已進入執行階段,於是在兌付申請人王某某案款本息49萬元後,執行法官快速聯繫另案申請人餘某尚,並向其兌付本息99.5萬元。至此,三起關聯案件成功執結。

2019年以來,為了努力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邁進,提升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獲得感、滿意度,榆陽法院不斷健全完善執行工作機制,探索推進執行團隊化模式機制改革,深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全面升級執行智能化水平,利用集約化管理平臺集中管理案件和涉案財物,高效執行,精準辦理,實現簡案執行“短平快”,繁案執行“精準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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