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人民法院协助破产管理人强制接管破产企业

“公司原工作人员已强制撤离,请破产管理人进行接管!”近日,在宿豫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硬核操作下,拒不履行破产清算程序5年之久的破产企业被破产管理人强制接管。

宿豫区人民法院协助破产管理人强制接管破产企业

强制执行现场

据了解,债务人某物流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9日被宿豫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该物流公司拒不配合破产管理人工作,以不移交财产、公章、账簿及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方式,阻碍破产清算程序正常推进。截至今年,该破产企业已更换两任破产管理人,但始终拒绝向新任破产管理人履行义务,导致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宿豫区人民法院协助破产管理人强制接管破产企业

强制执行现场

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建设,宿豫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指导新任破产管理人依据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近日,宿豫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在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高新区派出所的协助下,该局副局长朱卫庆带领十余名执行干警前往物流公司进行现场清理、强制交接。经过近三个小时的现场清点,破产管理人完成了接管财产工作。

本次强制接管的顺利完成,有利于该破产案件下一步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开展,有效推进了破产案件审理进程。(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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