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一年來十一名高管落馬!副總高守洪被指趣味低級

據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3月30日下午,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高守洪受賄案。

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高守洪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被告人高守洪受賄所得財物摺合人民幣716.9395萬元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高守洪利用擔任茅臺股份公司總經理助理,茅臺對外投資公司總經理,茅臺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茅臺高新置業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地產項目合作、物資供應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茅臺一年來十一名高管落馬!副總高守洪被指趣味低級

被告人高守洪通過遠程視頻參加宣判


具有自首情節,積極退贓,從寬處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高守洪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受賄罪。鑑於高守洪具有自首情節,積極退贓,對所犯罪行認罪認罰。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本案實際,決定對其從寬處理,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宣判後,被告人高守洪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紀委通報:長期欺騙組織,追求低級趣味

高守洪於2019年8月落馬。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19年8月1日晚間發佈消息:日前,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高守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通報稱,經查,高守洪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長期欺騙組織,一再拒絕接受組織的教育、幫助和挽救,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他人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在與所任職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投資入股、違規兼職取酬;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高守洪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省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高守洪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在公眾視野中消失已久

在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之前,高守洪其實在公眾視野中消失已久。

2019年7月2日他的名字出現在貴州茅臺集團官網。當晚,貴州茅臺集團官網掛出"調整充實領導班子"的通知,有8人職務調整。其中一條是:免去高守洪貴州茅臺集團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職務。其職務由上市公司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萬波接任。

網上可查到高守洪最近一次公開活動是4年前,2015年7月15日,高守洪率隊到西藏冰川礦泉水有限公司調研,此後再無公開消息。南都政道君在茅臺集團2016年度負責人薪酬情況公告中還發現,該公告中高守洪一欄標註的是:"2016年薪酬暫不兌現"。

高守洪曾長期任職茅臺集團,2014起任茅臺集團副總經理。2001年,高守洪任貴州茅臺總助期間,曾主導茅臺集團"白染紅"項目,主導收購了河北昌黎紅城葡萄酒公司。此前高守洪還擔任過茅臺集團西藏五一零零礦泉水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目前貴州茅臺已退出該公司經營。


茅臺集團一年11名高管落馬

自2019年以來,茅臺集團已有11名高管落馬,除原副總經理高守洪,還有茅臺集團原董事長袁仁國,原總經理劉自力,銷售公司原董事長王崇琳,電商公司原董事長聶永等。

這是茅臺集團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貪腐窩案。貴州也因此在全省開展了一場領導幹部利用茅臺酒謀取私利問題專項整治攻堅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