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將發4億元消費券,鼓勵市民拿出“捨我其誰”信念開搶

據“鄭州發佈”4月1日消息,鄭州市人民政府將向社會發放近4億元消費券。首期5000萬元,將自4月3日啟動發放。

鄭州將發4億元消費券,鼓勵市民拿出“捨我其誰”信念開搶

據瞭解,鄭州市消費券發放分為紅利性消費券和社會消費券兩類。紅利性消費券由相關部門對低保、低收入、特困、優撫等四類救助對象發放,每人500元;社會消費券3.2億元,其中普惠型消費券和百貨消費券、餐飲消費券、汽車消費券由市商務局牽頭髮放。

鄭州將發4億元消費券,鼓勵市民拿出“捨我其誰”信念開搶

第一期消費券將於4月3日10點整準時發放,共發放消費券100萬份,總額5000萬元。第一期消費券以電子消費券形式發放,所有在鄭人員(包括來鄭人員)均可申領。用戶可通過鄭好辦APP或支付寶APP的首頁活動專區進行領取,每人限領一份(一份包含5張消費券,即一個消費券卡包,卡包價值50元,包含2張5元,2張10元,1張20元)。

第一期消費券限在鄭州市線下實體店使用。已領到消費券的用戶,可通過手機支付寶APP,在開通支付寶支付功能的線下實體店結賬使用。購物滿28元可使用5元消費券,滿38元可使用10元消費券,滿78元可使用20元消費券。

鄭州將發4億元消費券,鼓勵市民拿出“捨我其誰”信念開搶

第一期消費券使用有效期截至4月15日。同一用戶在同一商戶每天最多可使用2張消費券,每筆消費限用1張。消費券過期未使用的,予以收回。

此外,鄭州發佈提到,如果錯過本次消費券領取,第二期、第三期消費券將按計劃適時發放。

《河南日報》特別提醒:第一期消費券共發放100萬份,數量有限。請大家借鑑“雙十一”商品搶購經驗,“拼手速、拼網速”,拿出“時不我待、捨我其誰”的信念,拿起手機打開APP,及時領、快速領,先領先得、先得先用。

截至目前,已有南京、杭州、濟南、寧波、紹興、嘉興、佛山、深圳、重慶等多個城市相繼宣佈發放消費券提振消費。

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此前表示,下一步可以考慮在全國層面發行消費券,以進一步促進消費回補和釋放消費潛力。


瀋陽日報社新媒體中心(瀋陽網)編輯 王沛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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